推行“好差评”制度,看点在“差评”之后|荔枝时评

2019年12月18日 11:58:01 | 来源:荔枝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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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约评论员/王石川

  服务好不好,请您来点评!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建立政务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评判的“好差评”制度,推动各级政府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夯实服务责任,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面规范、公开公平、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

  消息一出,赞声一片。有网友说,“好差评”这一制度设计,本身就值得好评。“亲,记得给个好评哦”,用户在电商购物时所获得的良好体验,让他们不仅感受到应有的消费尊严,更行使了属于自己的消费权利。现在,将“好差评”制融入政务服务,显然令人向往。

  其实,“好差评”制并非新鲜词汇,今年3月的政府工作报告就提出建立“好差评”制度,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来评判。数月过去,不少地方已在探索和实践这一机制。比如两个多月前,江苏政务服务“好差评”平台就已上线,群众可“全渠道”评价办事的全过程,也可对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情况、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等“挑刺”。

  推行“好差评”制,可实现多赢。民众在点“评”中实现了权利表达,政府部门在被点“评”中感受到压力,从而更有责任感。在共同努力之下,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可让“放管服”改革更有质量。故此,从本质上说,推行“好差评”制,是对接群众需求,实施服务供给侧改革的重要内涵。

  但是,“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一项改革能不能见效,关键是从纸面落到地面,在执行过程中不变形,不偏向,更不背弃目标。具体到“好差评”制度,要发挥出应有的作用,除了赋予民众的“好差评”权,还需要做到公开透明。

  公开透明首先体现在,政务服务都包含哪些事项,政务人员该尽到哪些职责,必须一一在清单上呈现。民众拥有了知情权,才能够知道政务人员有没有不折不扣地落实清单上的责任,也能避免出现不该有的差评。此前有媒体报道,某地市民因被“刁难”而给当地税务部门窗口审批服务打出“一星差评”,后经查验,相关人员并不是故意为难该市民,而是因为该市民没有提供相应的材料,因而无权为其办理手续。因此,要消除此类误解,就需晒权责清单。

  公开透明还应表现在,“好差评”的结果应该公布。对于公众来说,最想知道的有哪些部门、哪些人被打了差评?为什么被打差评?这一信息公开,富有现实意义,对相关政务人员是一种惩戒,对其他人员也是提醒。

  据报道,上海市政府办公厅政务服务处透露,自7月20日试运行以来,截至8月7日下午,全市收到19777条评价,“五星好评”占6642条,“一星”和“二星”的差评总计107条。相对来说,差评并不算多,不足百分之一,但对每个打差评的当事人来说,对享受的服务则是百分百不满。

  善待民众的差评权,消解民众的怨气,还离不了另一个透明,即对相关人员依规处理。打差评不是看点,看点是怎么处理。《意见》明确强调:“对在政务服务中反复被差评、投诉,弄虚作假,故意刁难,甚至打击报复企业和群众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除了真正追责,还应该公开曝光,让责任人付出应有的代价,才更能起到防范效果。

  全面及时准确了解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的感受和诉求,接受社会监督,本是服务型政府的应有之义。惩戒不是目的,目的是通过惩戒,有针对性地改进政务服务,提升政府工作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相关部门应用好“好差评”,把责任扛在肩上,用尽职尽责赢得公信力,赢取民众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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