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凤雅家人诉陈岚案:公益应该多点同理心|荔枝时评

2019年08月16日 14:17:45 | 来源: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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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与归

  (作者与归,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知名评论人;本文系荔枝新闻客户端、荔枝网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备受关注的小凤雅家人诉陈岚名誉侵权一案,最近开庭了。虽然法院没有当庭宣判,但陈岚的一句“作为被告,我以此为荣”,让风波再起。

  从去年4月开始,“微博大V”、知名公益人士陈岚在其微博陆续发布了“3岁女婴王凤雅疑似被亲生父母虐待致死”等言论。凤雅家人认为,陈岚的不实言论和诱导性描述,误导网友对其家人造成谩骂、侮辱,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陈岚告上法庭。

  目前,谁对谁错我们尚不能遽下判断。但道理却一直很简单: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公开发言负责。陈岚在微博发布的到底是不是事实,有待法院进一步核实。

小凤雅家人在法院外等待开庭

  不过,从已报道的信息来看,陈岚的某些言论,确实存在逻辑漏洞。一边,她在微博中使用“疑似”“我怀疑”等标志性的虚拟语气;另一边,又辩称自己进行了调查核实。那么,你对自己发布的内容,到底是确定呢,还是臆断呢?

  事实上,关于陈岚之前指控的“诈捐”一事,太康县警方已经给出了调查结论,确认王凤雅家属共筹得善款38638元,“都用在了孩子身上”。当然,陈岚也可以对警方的结论提出异议,这是她的权利。

  毫无疑问,这个社会需要慈善,因为人间有太多苦与难。但是,做慈善不意味着就站到了道德高地,可以去控诉一切。公益人士的身份,也不能成为侵权的挡箭牌。

  做慈善,尤其需要包容和同理心。不能总是基于自己的想象,来要求受助者家属必须如何做。家属的自我意识和自我判断,形成于他们成长和生活的环境,不可能和公益人士完全一致。比如,陈岚指责家属不带凤雅去大城市治病,但现实可能是,家属既没有财产上的能力给孩子治病,也缺乏识见上的判断为孩子选择最好的治疗。过分苛责他们,缺乏换位思考。

  我依然相信,对于绝大多数父母来说,没有谁比他们更爱自己的孩子。旁观者,哪怕是爱心人士,也往往只能窥其表面,无法抵达家属的内心深处。做出“利用女儿病情骗捐”“为了摆脱麻烦恶意断绝孩子饮食”的揣测,太过贸然,也太过冰冷。

  再举个细节为例,陈岚质疑:“为什么不给孩子做化疗?”家属解释,凤雅在2017年底被确诊为眼母细胞瘤时,家里无钱做化疗,只能进行保守治疗;等到20184月爱心款到账,孩子病情已到晚期,没有医院愿意收治。这种略显逼迫式的问题,有股咄咄逼人的意味。

  我们不能要求家属是圣母体质,正如我们不能要求爱心人士是天使体质一样。哪怕家属存在没有尽职尽责的地方,我们也不能要求其完美表现。没有人是道德完人,生命中带点自私或杂质,或许才更像人,更鲜活。

  做公益也要恪守一定的规则和底线。其实,回头想想,当初陈岚即使对凤雅家人的行为和动机有所怀疑,更妥善的方式也是向管理部门反映,引入官方调查力量,而不是通过微博把可能无辜的家属推向风口浪尖。如果慈善走向了伤害,公益结出了恶果,那么这样的爱心就有必要反思:是该引以为荣还是引以为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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