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职业退货人”:专做“退货”生意,自曝月入五万

2019年05月14日 09:32:04 | 来源: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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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荔枝特报专稿  记者/周诗婕 李森颖 李照

  近日,一则“女子买18件衣服旅游后退货”的新闻持续发酵。

  有网友再度曝出退货界的又一“套路”:“互帮退货群”——“这件衣服A买了两个月穿脏了,让B帮买一件新的,然后七天内把那件又脏又旧的退回去”。

  众多网友在该微博下留言,“无理由”退货并非个例↓↓↓

  互帮退货、买真退假、换账号退货……荔枝新闻记者调查后发现,退货界的套路不止于此,有淘宝职业退货人专做“退货生意”,形成了一条收入颇丰的“生意链条”。

  退款不退货 “职业退货人”自曝月入五万

  荔枝新闻记者网上搜索发现,在QQ群中,存在不少淘宝退货退款群,名曰“退款不退货”,有些需要付费才能加群。

  群介绍显示:淘宝购物不花钱,实力带徒弟。本群为淘宝仅退款群,退款不退货,吃掉淘宝所有假货、来路不明的货。

  荔枝新闻记者通过付费随机加入了其中一个群。群主告诉荔枝新闻记者,“退款不退货”的意思就是购买了淘宝某家东西以后,只要抓住了卖家的某些“把柄”,就能够只退款不退货,进而在闲鱼上卖掉免费得来的货品,赚取收入。

  群主同时对荔枝新闻记者表示,只需要298元,就可以“免费上车”,专业知识和实战经验,包教会。“我手下有一百多个徒弟,都是包教会”。群主向荔枝新闻记者承诺。

  “车”是他们的“行话”,用来指代可以成功实践“退款不退货”的店铺链接和商品。

  在“退款不退货”群内,也有群友晒出了自己向小二投诉最新胜利“成果”:

  这款耐克aj11,正品售价是2000元左右,一些海外代购价格是1800多,这个店铺的鞋子低于市场价百分之70,那她拿货成本可能是300一双,基本上可以认定是假货,现在销量还不断增高,希望小二明察,不要让消费者失望,一个淘宝企业店铺,出售假鞋,产生的影响是巨大的,请明察 。

  群友往往通过找补卖家的“漏洞”来向淘宝客服投诉。卖家为了规避风险,往往选择退款了事。

  一位群友还向荔枝新闻记者透露,“不一定非要假货才可以退,正品也可以,拿不出凭证的”,同时向记者展示自己的“退款记录”。

  当荔枝新闻记者问起如何判断一家店的东西凭证是否齐全、是否为假货?群友得意地表示,“所以我会找‘车’,不然拿什么带人?”

  在荔枝新闻记者加入的QQ群中,显示群友432人。不断有群友“吆喝”着自己的“车”——

  而群公告显示:本群提供免费车,谁要收费欢迎举报。

  为了让荔枝新闻记者“入伙”,群主向荔枝新闻记者表示,“收入只能保证大概的5千-2万之间,具体看你实操,勤快点更多”。

  他同时晒出自己的支付宝余额,自曝自己的收入道,“我一个月也没多少收入,正常五万左右”。

  售假被投诉三次将被永久查封账户 卖家:忍了 

  荔枝新闻记者同时联系上了曾经遭遇过“退款不退货”的卖家。卖家表示,确实曾遭遇过“退款不退货”的情况,但是忍了。

  荔枝新闻记者再详细问询,卖家则支支吾吾表示,不清楚,别问我。

  根据淘宝规则,淘宝网针对出售假冒、盗版商品实行“三振出局”制,即卖家每次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行为记为一次,若同一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次数累计达三次的,则将被永久查封账户。

  如何判定卖家是否售假呢? 根据《淘宝平台争议处理规则》第八十一条和八十三条的规定,买家主张假冒商品的,卖家应当按要求提供厂家的经销凭证、报关单据(进口商品)、产品合格证、商业发票、执行标准等相关凭证以证明商品来源或出厂合规。卖家已提供以上凭证的,买家应当按要求提供品牌权利人出具的假冒商品鉴定报告、司法机关的生效法律文书等有效凭证证明系假冒商品。

  2017年,淘宝调整了《淘宝平台争议处理规则》,将买家的申诉行为也限制在“生活消费”,对于“非生活消费”类的投诉给出明确的规定,规避“职业退款不退货”——

  非生活消费所需包括但不限于:

  1、同一账户购买数量显著异于正常生活消费所需的;

  2、使用或组织多个账户进行大量购买的;

  3、经营所需购买的;

  4、明知或应知为假冒商品但仍然购买并以此要求退款的,视为非生活消费。

  落实到具体的实践层面,阿里相关人员向荔枝新闻记者透露,判定通常由客服完成,客服往往会根据已有经验,从买家的交易、信誉等情况综合判断。

  消保委:违背了公平交易和基本公序良俗 

  对于这类“退款不退货”现象,消保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荔枝新闻记者,首先,虽然买家知假买假,但是如果其行为并不违背相关法律及电商平台关于退款退货的规定,本着“法无禁止即可为”的精神,其索赔依然有据可依。但是从市场交易原则和道德层面来说,这样的行为违背了公平交易和基本公序良俗。

  而在5月10日刚刚公布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与举报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规定:不是为生活消费目的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投诉将不予受理。对投诉人、举报人不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或者制止违法行为为目的,滥用权利,反复、大量、恶意地提出投诉举报,滋扰市场监管部门正常工作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从严把握其投诉举报的受理标准。在业内看来,这就为“职业打假人”堵上了借此牟利的大门。 

  “退款不退货”让退货界的“套路”浮出水面,当然也暴露出店家经营过程中的诸多问题。故意“打假”固然不妥,“售假”漏洞也不得不补,平台方监管任重而道远。

  本文系荔枝新闻专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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