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朱昌俊
(作者朱昌俊,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媒体评论员;本文系荔枝新闻客户端、荔枝网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日前,德云社相声演员吴帅(吴鹤臣)突发脑出血经抢救后住院治疗,其家人于5月1日在水滴筹发起100万元的筹款,截至5月3日筹款关闭时,共获得5269次帮助,筹集金额达14.8万元。
但这一筹款行为引发了巨大争议。有网友质疑称,吴家在北京有两套房、一辆车,大病有医保,为何还会发起巨额众筹。对此,吴帅的妻子回应称,两套房子是公租房无法出售,而价值13万元的车辆为婚前购置,且因为日常出行麻烦、医院离家远,“车不能卖”。
这不是网络众筹第一次引发争议,但却很可能是第一起名人众筹案例。由于名人效应,以及事件中所暴露出的信息不对称,该起众筹引发争议并不奇怪。虽然目前涉事各方,包括吴帅家人、德云社以及众筹平台都作出了回应,但就舆论反馈看,它并没有赢得同情和理解。
经由此事,曾因罗一笑等事件引发的公共讨论,又再次出现。比如,到底哪些人有申请网络众筹的资格?众筹发起方的信息公开,到底应该到哪一步?这些讨论之于网络众筹模式的优化、完善其实很有必要。
比如此事中就有一个热议的点:有车有房到底能不能众筹?对此,众筹平台方面给出的回答是:可以。而舆论对此存在不同看法。事实上,社会对于贫富标准有争议是必然的,求助者的具体情况也往往因人而异,要制定一个统一的“可众筹标准”是不切实际的。另外,只要信息公开足够完整、真实,公众也可以作出自己判断,是否进行捐助。如果求助者经济条件“太好”,不但众筹效果有限,发起者也必定面临舆论压力。因此,与其纠结于什么人可以众筹,不如把重点放在众筹信息公开上。
网络众筹目前在法律上被定性为个人求助,有别于慈善募捐,求助者的信息真实性和核实责任,主要落在个人和众筹平台身上。这里的困境在于,出于逐利性,平台方面天然有“枪口放低一厘米”的惯性,而像房产、车辆等家庭信息,很多时候的确也超过了平台的审核能力范畴。
但这个问题得一分为二来看待。平台方面有没有能力做到百分百的核实是一方面,是不是尽到了该尽的责任则是另一个问题。这次吴帅家人的众筹,恰恰提供了一个可供剖析的案例。比如,名人众筹,相关信息的审核难度相对更低,汽车、房子等信息事先未披露,平台方面不能撇清责任。再比如,脑出血这类疾病的花费,就常识而言,应不至于高到100万,发起百万众筹,家属可以说“没有经验”,作为一家专业平台,却不能没有把关。其实,目前商业保险中,每种重症、轻症都对应着不同的保额,众筹平台是不是能够参照这一方法,让众筹金额的设置变得更科学?
另外,就是责任机制的设计。近年来一些有“骗捐”之嫌的众筹,最“坏”的结果也只是退还捐款。除了遭遇舆论的指责,“骗捐者”并不用付出代价,平台方面也无需承担信息审核不力的责任。在这方面,是否也应该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作出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要知道,网络时代的众筹式求助,不同于传统社会中的邻里互助,其巨大的信息不对称空间,一旦被利用,不仅会激发“骗捐”,也会动摇社会的信任基石,最终可能令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得不到帮助。对此,责任就应该越明晰越好。
当然,网络众筹机制的优化,必须兼顾公平和效率的问题。如果为了追求绝对的秩序,而把求助门槛过度提高,并非好事。这里面的平衡,需要平台、监管、社会个体共同“把握”。对社会而言,这次事件也应该再次强化一种公共认知:网络众筹应该是真正的“救穷”和逼不得已的选择,而不应成为优选项,其目的也应是追求较低限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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