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江苏省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正式公布,明确,到2018年底,江苏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将实现全面覆盖。这也意味着,以后,每个江苏人除了拥有身份证号外,还将拥有一个独一无二的社会信用代码。
江苏省加快推进个人信用记录建设,将以公民身份号码制度为基础,推进实现公民统一社会信用号码全覆盖。在前期完善个人实名登记工作的基础上,依托社会信用代码创建与应用的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将以食品药品、交通安全、税收缴纳、志愿服务等领域为重点,逐步建立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房地产中介等重点人群的个人信用档案。
【建立重点领域个人信用记录】
重点领域:食品药品、安全生产、交通安全、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税收缴纳、金融服务、司法诉讼、电子商务、志愿服务等。
重点人群: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律师、教师、医师、会计师、审计师、房地产中介、金融、电子商务等。
在确保个人隐私安全的前提下,推广个人信用信息在就业、公务人员调任选任、后备干部提拔、评优评先等相关环节中的应用;推进个人信用信息作为行业市场准入、保险费率浮动、银行信贷发放、水电气等公共服务缴费方式调整的参考依据; 此外,还鼓励市场主体对严重失信个人采取差别化服务,为优良信用个人提供更多服务便利,对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规范推进个人信用信息共享使用】
鼓励市场主体对严重失信个人采取差别化服务,为优良信用个人提供更多服务便利,对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值得注意的是,全省高校也将加强信用管理, 建立健全18岁以上成年学生信用档案,将学生个人诚信作为升学毕业、奖学金发放、鉴定推荐等环节的重要考量因素。通过逐步建立起全面、规范、有效的个人诚信体系,我省将构建较为完善的个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推动信用信息在个人经济社会活动中广泛应用,使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 郝朦、李栋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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