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上午,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全市首例公益诉讼案件。原告中华环保基金会起诉凯发新泉水务扬州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废水污染环境。经过2个小时的审理,最终,凯发新泉水务扬州有限公司被判赔偿260多万元。
今年1月,原告中华环保基金会向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被告凯发新泉水务扬州有限公司自2015年以来,多次因超标排放废水行为受到仪征环保局处罚,原告认为该公司环保意识淡薄。
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郝佳佳介绍,被告公司是仪征化工园区专业从事污水处理的一个企业,在2015年到2016年期间,经该公司处理之后的污水,某些指标一直达不到标准。
据了解,此前仪征环保局已对凯发新泉水务扬州有限公司实施四次行政处罚,累计罚款800多万元。庭审中,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方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费260多万元,并公开致歉。
据了解,这是扬州首例公益诉讼案件,原告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是中国第一家专门从事环保事业的公募基金会,其身份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具备原告主体资格。法院介绍,260多万元的赔偿款将用于被告企业周边水及土壤等生态环境的治理和修复工作。
凯发新泉水务扬州有限公司赔偿的最终款项将进入扬州市环保公益金的专项账户,该账户由环保主管部门牵头设立,在扬州法院以及检察院的监管下,对公益金进行运作。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