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电梯里吸烟者仍该去劝阻|大林评论

2017年11月02日 18:06:01 | 来源:荔枝网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下午手机客户端跳出个新闻:

  今年5月2日上午,郑州一个医生杨君因在小区电梯里劝一名老汉不要抽烟,引发争执,老人情绪激动心脏病发作离世,被家属告上法庭,要求40余万赔偿。

  杨君的代理律师认为,老人心脏病是自身疾病,并非杨君所致,也非杨君可预料。根据《郑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有权制止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吸烟者吸烟。老人在明知自己有心脏病,任情绪激动,将本来是一件利人利己的好事酿成了悲剧。

  而死者家属认为,电梯运行是很短暂的过程,如果说杨君认为抽烟对其造成侵害,电梯到达一楼后他可以选择自行离开,但事实上双方在电梯内进行了2分钟的争吵。

  案件11月1日在郑州法院二审开庭,并未当庭宣判。媒体在这条新闻后又做了两个链接,是发生在河北和重庆的两起因在电梯内劝阻别人吸烟而遭到对方殴打的事。这两个链接,某种程度上媒体已经表明了态度。 

  在电梯这样狭小的封闭空间里吸烟,对错不需多讲,有谁会不知道公共场所抽烟既违反法规又违反道德?可烟瘾一来只顾自己快活完全置周围人感受于不顾的并不少见,这种自私和嚣张的背后,是公共场所禁烟的惩处和执行力度不够,未形成足够震慑。让被动吸烟者无奈的是,分明是受害者,却要谨小慎微、不敢理直气壮的制止侵害。我在香港地区和一些其他国家极少见到公共场所抽烟,因为一旦发现将会面临几万元罚款或者几个月拘役,我看这一点很需要借鉴。

  杨君心里有了阴影,他说“如果我知道善意的提醒会引发后续一系列事件,我宁可那一刻不说话。”不只杨君一个人心里有了阴影,网友们留言说,杀人放火被劝阻引发心脏病怎么办?遇到社会不良现象都视而不见不能挺身而出了么?好人还能做么?

  被劝阻吸烟的老人心脏病突发离世的确是个意外悲剧,相信法律自有公正判决,过度解读草木皆兵也没必要。至于好人能不能做的问题,让我想起个小故事:

  美国《芝加哥论坛报》儿童版栏目的主持人“西勒·库斯特”,曾经被孩子们“上帝为什么不奖赏好人,不惩罚坏人”的问题困扰多年,但无意中在参加一次婚礼时他找到了答案。婚礼上新娘和新郎互赠戒指,错把戒指戴在了对方的右手上。牧师看到后幽默地提醒新人:右手已经够完美了,还是用它来装扮左手吧。这句话让西勒·库斯特豁然开朗,右手成为右手,本身就已经很完美了,同样的道理,上帝让好人成为好人,不正是最好的奖赏么?于是他以“上帝让你成为好孩子,就是对你的最高奖赏”回答了所有孩子的疑问,这封信在《芝加哥论坛报》刊登之后,被美国及欧洲一千多家报刊相互转载。

  这个小故事的道理就是,好人必须要做,因为成为好人就是最好的奖赏。用我们老祖宗的话说就是,人为善,福虽未至,祸已远离;人为恶,祸虽未至,福已远离。所以 “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的道理也在于此。

  那么,再遇到一些不良社会现象,该怎么办呢?我想还是要去善意劝阻,但不刻意争执,不听劝的,你就微笑着走远吧,因为这个世界自会用它的方式去作出安排。

下载荔枝新闻APP客户端,随时随地看新闻!

我要说两句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