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加班太搞笑?没有哪一种人生是理所应当的|荔枝时评

2017年09月29日 17:42:47 | 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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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勤余

  (作者李勤余,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文汇报》评论员;本文系荔枝网及旗下“荔枝新闻”手机客户端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近日,一位互联网高管刘彬发微博称:“互联网公司下班后不谈工作,搞笑呢?”遭网友怒怼:“把加班和占用员工私人时间处理工作说得这么理所当然,不要脸。”于是,一场加班究竟是不是理所应当的热议随之而来。

  平心而论,加班可谓是上班族的噩梦。劳逸结合,本是人之常理,真把员工当作企业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家奴”,未免不近人情。所以,这种论调中莫名的优越感,自然会让网友不满。

  当然,口水战的背后反映的是不同价值观的碰撞。其实,“不加班搞笑呢”的背后,颇有些励志鸡汤的余温。通过放弃休息的时间加倍努力,在工作中更上一层楼,走上人生巅峰,听上去倒也没有太大问题。至于他的终极人生目标,比如长途飞行时坐上头等舱,又或者是拥有配置小花园的大别墅,更是无可厚非。老实说,谁不想要呢?

  那么加班和不加班,到底孰是孰非?恐怕答案不可能是唯一的。这个争议让我联想到最近走红于网络的一组“年龄越大,越没有人会原谅你的穷”的扎心海报。“你每天都很困,只因为你被生活所困”“每天都在用六位数的密码,保存着两位数的存款”……文案之所以让观者愤怒,就是因为它们践踏了别人的价值观。拥有万贯家财,并不意味着你有权嘲笑他人的生活。求同而存异,应是世间永恒的真理。

  互联网公司的高管自然有底气、有权利谈谈自己的人生经历,指点一下年轻人。如何通过加班实现人生价值,对于初入职场的年轻人而言,未必没有借鉴意义。

  但“不加班太搞笑”的问题在于,霸道地认为这世上只有一种人生观是值得肯定的,进而武断地否定了他人的生活方式。说到底,选择加班加点燃烧自己也好,只愿享受生活品位人生也罢,都是一种正常的选择,不应该被妄加指责。毕竟,没有哪一种人生是唯一“理所应当”的。

  不过,如果有哪位高管强迫员工加班,那又得另当别论。《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既然法律条文写得清清楚楚,那么加班就绝不可能“理所应当”。若管理者不能保证劳动者正当的休息权,劳动者可以用法律来保护。

  总而言之,是否愿意加班,大可听从内心的召唤。披着“狼性文化”的皮,剥夺他人自由选择权的行为,难免遭到网友怒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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