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产妇坠楼,别着急辱骂家属|荔枝时评

2017年09月07日 15:37:47 | 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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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辈子

  (作者半辈子,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资深评论人;本文系荔枝网及旗下“荔枝新闻”客户端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831日,陕西榆林市绥德县的产妇马茸茸,在医院跳楼身亡。当前的信息扑朔迷离,我们需要先给出榆林警方初步的调查结论:已排除他杀,系自杀身亡。

  一起人间悲剧,其核心事实却陷入了罗生门。医院方面接连发布声明,称产妇难忍疼痛要求剖腹产,但家属不顾产妇跪求,仍坚持顺产,导致产妇最终跳楼身亡。

  于是引发舆论轩然大波,产妇家属成为被网络围殴的对象。在微博上,产妇丈夫的个人信息,如手机号等也被人肉搜索出。核心事实尚未确认,铺天盖地辱骂的网络暴力已然发生,直到一个反转发生。

  产妇家属作为最重要的当事方,在晚于医院声明之后,才有媒体采访发声。家属阐述的核心事实是:并没有坚持顺产,也是认同剖腹产的。而医院方面声称的“产妇跪求遭拒”,这个极具煽动性的表述,根据产妇家属的解释,这实际是产妇不堪疼痛,“疼得受不了,人往下瘫软”。

  是为了哀求剖腹产的下跪,还是疼痛造成的下蹲?一字之差,不但关系到舆论导向,更是责任认定的要点。在确凿的证据链条完善之前,我绝不冒下判断,但当前可确认的核心信息,可以梳理出如下重要事实:

  1831日,产妇马茸茸在跳楼之前,提出了剖腹产请求,这是医院和家属双方都确认的。

  2、是医院推卸责任,还是家属拒绝剖腹产。目前尚无确信的证据链条,院方、家属均把责任指向对方,因双方均有强烈的利益相关,不可偏信。

  3、产妇的亲生母亲,虽然利益相关,但相对独立,其表述应该重视:“网上说医生三次建议剖腹产我们不同意,这不可能,我们不懂,要是医生说剖腹产,我们肯定会答应,我们什么都不懂,肯定都是听医生的。也根本不存在因为钱的问题不给剖腹产。”

  基于以上情况,我们能得出一些可确认的结论。

  首先,医院在此次事件中,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里有明确的法律依据,201071日起施行的《侵权责任法》,其第五十六条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这里的核心逻辑是,患者本人拥有知情同意的权利,在意识清醒的情况下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医院应首先尊重患者意愿。一份签字绑架了马茸茸的说法,并不存在。医院方面发出的两份声明,以家属签字作为核心证据,存在明显的卸责动机,是不足采信的。

  其次,马茸茸家属“拒绝剖腹产”的说法,尚不能完全确认,不可以作为事实判断。就目前的信息来看,医院方面公布的监控视频,并不能说明家属有“拒绝剖腹产”的行为。更重要的是,作为重要证据的家属签字,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实际并不具有约束效应。

  最后,在尚未确认核心事实的情况下,医院的两份声明,将责任完全推卸给家属,这导致已发生的网络暴力,是切实存在的。但是,产妇家属在道德层面上也仅是“疑犯”,不应承担这样的网络暴力。

  你看,一起事件的发生、演进、到最后有相对明确的结论,这都不是简单的立场判断,更重要的是核心事实的确认。在信息不明朗的状态下,严肃的讨论都应该基于有限的事实,知道多少事,就说多少话,这才是负责任的做法。

  在开放的舆论场里,网友很难做到明辨是非,这可以理解,因为网友的言论,更多的是基于有限的信息。但在这起事件中,无论是主导调查的有关部门,或者是作为公器的媒体,都有及时同步信息,揭露真相的责任。

  在核心事实明确之前,别着急辱骂作为当事机构的医院,更不应网络暴力侮辱产妇家属。请情绪缓行,让真相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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