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普通“骑手”对共享单车的三点建议|荔枝时评

2017年08月04日 16:35:09 | 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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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王石川 

  (作者王石川,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资深媒体人;本文系荔枝网及旗下“荔枝新闻”客户端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日前,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下文简称《指导意见》),在引导有序投放车辆、推进城市自行车道建设、单车停放维护管理、押金安全等方面提出了方向性要求,以服务公众便利出行。

  谁来管?怎么骑?投多少?《指导意见》一一回应了公众最关切的命题,特别是鼓励运营企业免押金,已收取押金或者预付资金的,要设立专用账户,更是深孚众望。而运营企业也对《指导意见》抱有热烈评价:“《指导意见》充分体现了政府管理部门开放、包容和鼓励的态度,对共享单车行业的健康有序成长将发挥积极引导作用……”

  从5月22日和6月1日先后两次公开征求意见,到6月底结束征求意见,再到8月初出台《指导意见》,相关部门动作够快。尤其是,该《指导意见》较为节制,体现了权力的谦抑,旨在跳出“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窠臼,无疑为共享单车出行辟出了通途尽管如此,作为一名被共享单车改变了出行方式的普通“骑手”,笔者尚有几点建议。

  其一,共享单车投放能否改变“富的撑死、穷的饿死”的失衡状态。据统计,以上海2500万人口估算,50万辆自行车基本能满足,而目前上海的共享单车已经突破100万台,有11家单车企业在运营。在商言商,运营企业选在大城市投放单车,且抱着多多益善的心态,当然事先经过利益盘算,也有着明确的商业布局,投多少,投哪里,企业说了算,但小城市同样需要共享单车。

  当前,特大城市的共享单车数量已严重饱和,如果企业真有长远眼光,何不将之投放在二三线城市?在小城市攻城略地,不仅可提高企业美誉度,也能实现更大范围内占领市场,何乐而不为?

  其二,免收押金不妨拿出时间表?《指导意见》鼓励运营企业免押金,“鼓励”二字展现了权力的分寸感。而企业当然有权利收押金,但是如果不收,或者少收,是不是更容易“霸占”市场?目前,已有企业不收押金,倍受好评。如果实在要收,对押金的管理应该更到位一些,比如押金究竟沉淀了多少?结息了多少?这个庞大的资金池是如何运转的?不妨定期公布,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此外,由于当前共享单车市场还处于群雄争霸状态,假以时日,形成“寡头”之后,会不会提高收费?“滴滴一下,马上加价。”日前,新华社批滴滴任性加价,制约网约车行业发展。但愿共享单车别步其后尘。

  其三,城市的自行车道如何保证?众所周知,共享单车改变了无数市民的出行方式,无论大街小巷,越来越多的人爱上了骑行,此情此景,让人似乎重温了当年“自行车王国”的风采。但是,自行车道在哪里?不是被侵占就是压根就没有。

  以首都北京为例。北京市交通委路政部门调研发现,北京市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设施并不缺少,但是,能充分实现其功能的地方不多,路权划分不明确、非机动车道被占现象时常发生。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现象是,北京非机动车道普遍较窄,有些甚至小于1.5米。北京如此,其他地方呢?骑自行车好处多多,但是如果不保障好自行车路权,骑行的人越多也许带来的风险就越多。

  以上三点建议,只是抛砖引玉。李克强总理说过:“一个新事物诞生的时候,我们确实不能上来就管死了,而要先‘看一看’。这既是给它一个成长的机会,也是为了暴露监管漏洞,让随后出台的监管政策更加公平有效。”共享单车就是新生事物,新出台的《指导意见》提供了监管方法,如何让监管政策更公平有效,如何让新生事物更好地成长,需要监管者、运营者和广大用户相互“试探”,不断磨合,以求得最大良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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