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消费者协会30年大事记1

2016年03月10日 16:23:47 | 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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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6年

  524日江苏省政府发出1986政字第52号文件,同意建立江苏省消费者协会筹建领导小组,并批示要给消费者协会以一定的权利,使之说话有分量,对生产、经营者有约束力。

  6 省商业厅、省工商局、省消协联合开展对家用电器商品经销管理和售后服务工作的检查。

  610日,江苏省消费者协会正式成立

  620日,南京市消协成立。

  74 省消协在南京召开成立大会暨一届一次理事会。选举产生了95名理事组成,并通过《江苏省消费者协会章程》和一届一次理事会工作报告。

  729日就对成立以来受理的97件投诉信进行了投诉分析,并及时将消费者问题向有关部门反馈并提出意见。

  87 省消协联合省卫生厅、轻工厅、工商局等部门对在宁展销的十种啤酒进行抽样检测,并公布检测结果,就理化指标不合标准要求的情况通报相关部门和生产企业。

  101 省消协与省工商局联合举办《假冒伪劣商品展览》,共展出444个品种,5308件实物、151起案例、241副照片,并配合录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展览到19874月结束,历时7个月,先后在全省11个省辖市展出,参观人员达30余万。

   1987年

  南通、连云港、盐城、扬州、无锡、苏州等地消协相继成立。

  4 省消协组织南京、常州、徐州、镇江、盐城、淮阴、南通七市消协联合对啤酒、奶粉等11种定型包装食品标签执行标准情况进行调查,共抽查1457个品种。调查结果表明食品包装缺项极为普遍,有的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建议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7 省消协首次在常州召开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经验交流会,徐州等7个省辖市消协秘书长参加,确定今后每半年召开一次省辖市消协秘书长工作经验交流会。

  1988年

  37 为方便消费者投诉,促进工商企业加强自律,江苏省消费者协会在南京人民商场建立我省第一个企业维护消费者权益监督站。

  315 省消协组织全省各级消费者协会首次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623 由省消协参与起草的《江苏省保护消费者权益条例》由江苏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讨论通过,并予以公布施行,这是江苏省第一个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专项法规。

  84 省人大财经委、省工商局、省消协联合在南京举行实施《江苏省保护消费者权益条例》答记者会新华日报等10多家新闻媒体参会报道。

  11  省工商局、省消协联合开展假冒伪劣商品大检查工作,集中对三无产品和假冒伪劣的烟酒、彩电冰箱开展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省委、省政府。

  1989年

  315 省消协组织全省各级消协组织开展以贯彻宣传《江苏省保护消费者权益条例》为中心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828 省消协在盐城召开省辖市秘书长工作会,主要讨论加强消协基层组织网络建设,在乡镇建立消费者协会分会或投诉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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