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南京市已率先完成“五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政策落地。安徽蚌埠参保人胡女士在江苏省人民医院完成刷卡结算,产生了异地来宁“五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首笔费用。
为切实提升医保服务效能,进一步推动高频医保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更好地满足群众异地就医需求,9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新增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和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意见》印发后第二日,南京市就已率先完成“五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政策落地。截至10月20日,“五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异地来宁直接结算共计372人次,总费用18.55万元,涉及117个跨省统筹区域。
“五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手续如何办理?“简单来说,只要市民已在参保地完成了‘五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待遇资格认定,并按参保地规定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就可以在备案地的试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并享受相关服务。”市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南京所有三级医院均开通了这项联网结算服务。记者 王婕妤 通讯员 薛宁春
(来源: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