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淮安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比率已持续3个月低于85%且资金净流入,根据《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淮房委〔2022〕3号),现将调整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公告如下:
缴存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按基准额度1.2倍执行,即单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48万元,双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72万元。
缴存人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或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按基准额度1.1倍执行,即单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44万元,双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6万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发布之日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按受理时贷款政策执行。
来源: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