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南通、泰州、盐城三地仲裁机构在泰州正式签署通泰盐区域仲裁联盟共建协议。此举是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和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实施意见》,实现区域仲裁机构共同发展。
协议明确,共建联盟的指导思想为紧紧围绕“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发展目标,强化区域仲裁联盟共享互补功能,形成仲裁机构集聚发展效应,发挥区域仲裁联盟共同发展引领作用,积极探索符合三地区域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路径。
今后,三地仲裁机构将紧密联动,完善内部治理机制,逐步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区域仲裁品牌效应,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办案质效进一步提高,仲裁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将通泰盐区域仲裁联盟打造成为“充分合作、全面共建、特色突出”的区域仲裁共同体。另外,协议还细化了共同优化营商环境、共同打造智慧仲裁、合力强化办案协作、联合推介仲裁法律制度、共建区域仲裁活动品牌、畅通资源信息共享渠道、共同加强仲裁团队建设、完善案件管理机制等八项共建内容。泰州市司法局局长马雅斐现场致辞,南通仲裁委员会秘书长王峥、泰州仲裁委员会秘书长李煜和盐城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副秘书长许亮出席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后,泰州仲裁委员会秘书长李煜主持召开第一次联盟会议,研究通泰盐仲裁联盟挂牌议程,商定2022年度轮值主席,并讨论了2022年联盟工作思路,达成重要共识。会后,盐城和南通两地仲裁机构参会人员到泰州仲裁委员会实地调研,深入了解泰州仲裁委员会的机构概况、队伍建设、案件管理等情况,并就仲裁实务、改革发展、一体化建设等共同关心的话题进行充分交流讨论。
(来源:江苏广电盐城中心站/沈春良 通讯员/张妍 编辑/赵恩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