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机广告”关不掉被判决违法,再还一次消费者说“不”的权利|荔枝时评

2021年03月26日 14:55:27 | 来源: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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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彬

  (作者沈彬,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资深评论人;本文系荔枝新闻客户端、荔枝网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打开属于你的智能电视时,你还在接受动辄15秒、30秒的漫长开机广告轰炸吗?这个案子,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了:电视开机广告必须能“一键关闭”。

  2019年7月起,江苏省消保委开展了针对智能电视开机广告的系列调查、整改、诉讼维权专项行动,海信、小米、创维、夏普、海尔、长虹、乐视七家电视“榜上有名”。2019年12月,江苏省消保委对拒不整改的乐视电视所属企业乐融公司依法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近日,江苏省高院对此案做出了终审判决:乐视电视的“开机广告”未赋予消费者拒绝观看开机广告或其他开机照片、视频的权利,不当限缩了消费者选择权的范围。

  这是我国第一起就智能电视开机广告争议引起的,同时也是截至目前第一起由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判决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这一司法判决,明确定性了“开机广告”:侵犯消费者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将会对智能电视机生产企业和未来智能电视行业的发展产生引导作用。

  法者,所以定分止争。之前处于微妙博弈状态的“开机广告”,终于有了明确司法认定,为消费者的正当权利撑了腰,也为那些找出花式借口的电视大厂敲响了警钟。

  长久以来,消费者花钱买来的电视机,却因为关不掉的开机广告,几乎成了厂家的广告屏。今年3·15,这个被屡屡投诉的话题再次成为舆论焦点。自从2019年开始,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就一直在较真;2020年9月,中国电子商会和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也纷纷出台了“团体标准”,要求开机广告时长不得超过30秒,必须具备“一键关闭”提示和功能。但智能电视强制用户观看开机广告的情况却屡禁不绝。

  其背后,是因为开机广告收入是电视厂家的重要利润来源,这些企业深谙“羊毛出在鸡身上”的营销手段,表面上压低电视售价,待消费者埋单之后,把消费者的注意力和时间“圈起来”利用开屏广告赚钱。

  因为“开机广告”的所谓“互联网思维”走在既有行业规范的前头,导致某些大厂有恃无恐,哪怕行业协会出台了非强制性的“团体标准”,也照样我行我素。这次江苏高法的判决,挖起了这种擦边球生意的根基——关不掉的开机广告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其实,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的基本权益,“产品可以更新,商业模式也可以创新,但不能在缺乏约束的环境中野蛮生长,更不应该由消费者来买本不应该买的单。”关不掉的开机广告就是在绑架消费者,剥夺了消费者不看的选择权,这就是违法的。

  就目前来看,虽然个案判决不一定会对所有的电视品牌产生强制约束力,但是,既然已经明确了开机广告不能一键关闭的“违法性质”,那么,以后还有哪些企业敢继续以身试法?

  江苏省高院对省消保委的公益诉讼的终审判决,无疑为“开机广告”画出一条红线,把消费者说“不”的权利还给消费者,还电视开机一片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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