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网讯 昨天(3月13日)上午,记者从南通市召开的3•15消费维权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去年,南通市场监管12315全系统,共接收各类投诉136454件,较前一年同比增长34.64%,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00余万元。会上,还发布了2020年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先来说快递纠纷。平时在包裹投递过程中,物品丢失、损毁的现象屡见不鲜。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发生纠纷时,要及时进行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可向相关部门和12315投诉。此外,如果快递高价物品,一定要记得保价。
去年,市民戴先生向12315投诉,说是他通过快递公司托运的货物不翼而飞,因为没有保价,快递公司表示只能按三倍邮资赔付,这样算下来他价值近万元的快递最多只能赔付 500元,这让戴先生无法接受,“通过物流公司寄到上海,然后货物丢失了,我的损失大概在1万块钱左右,物流公司当时按照他们的计算,说我总共是五件货,每件赔我100块钱的话,那我肯定不答应的,不能接受。”
经核实,戴先生反映寄件丢失的情况基本属实,快递公司认可因为自身的过错,造成寄件丢失。不过,双方无法达成和解的焦点是损失赔偿的标准和数额。
南通市消协调查了解后认为,戴先生在快递公司投递的装有物品的包裹属于快件,损失赔偿适用于《民法典合同编》第八百三十二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快递公司在运输过程中将戴先生投递的货物丢失,应当承担货物丢失的赔偿责任。南通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沙一丹介绍:“邮资三倍赔偿适用于邮政普遍业务范围之内的邮递业务,这位消费者本身投递的物品,因为是个包裹,那么按照邮政法的相关规定,它是属于快件的范围之内,应该适用于物品的丢失,那么应该对物品本身进行赔偿。”
经南通市消协多次组织调解,快递公司按照每件赔付500元,五件包裹合计赔偿戴先生2500元。南通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邮寄价值比较高的物品,建议作保价服务。沙一丹秘书长介绍:“投递快递业务过程当中,要注意收集保存,从投递开始一直到货物流转过程中相关的一些证据,之后如果说遇到纠纷的话,还是可以凭借这些证据来进行维权。”
(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编辑/汪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