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新闻讯 江苏省消保委今天(23号)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假冒“星巴克”咖啡侵权公益诉讼推进工作。该案的发起也是江苏首起消费民事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开启赔偿之诉先河。
2018年2月无锡市市场监管部门接举报称市场有假冒“星巴克”品牌咖啡,经查双善食品(厦门)有限公司(下称“双善公司”)销售的“星巴克”咖啡为假冒产品。查证后,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将线索提供至无锡市公安部门。后查明双善公司所售咖啡未经“星巴克”品牌所有人授权,在明知所购为假冒商品前提下,依然伪造报关单据、虚假授权文件,通过销售员推销、物流发货方式将商品售往全国18个省份50余名商户,最终销售给终端消费者,涉案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700余万元,涉及消费者众多。2019年新吴区检察院对双善公司及相关人员提起公诉,12月刑事判决生效。
江苏省消保委经研判,认为该案属于假冒商标的“涉知识产权”案件,事实清晰且已固定,涉案金额巨大,侵权现象严重,可以依法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双善公司售假行为构成“欺诈”,主张涉案金额三倍的“惩罚性”赔偿。目前,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该案。这也是江苏省内首起赔偿性消费民事公益诉讼。
该案诉讼赔偿请求金额达2100万元,为目前全国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最高诉讼,也是江苏首起涉及知识产权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既保障了终端消费者权益,又合法维护了知识产权人权益。
针对赔偿性公益诉讼发起后的落实问题,江苏消保委配套设立公益诉讼基金账户,用于提起消费公益诉讼所获赔偿金管理及使用,并积极与同级检察院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规则,确保赔偿之诉所得款项能够真正用于消费者整体权益保护。
2019年12月18日,常州市消保委、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出台《常州市消费维权公益诉讼退赔款项管理办法》,明确在消费维权领域公益诉讼退赔款项纳入专项资金账户,用于退还、赔偿被侵权的消费者。徐州市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12月25日致函徐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由徐州消保委名下账户设立公益诉讼专项资金科目,实行专款专用,统一核算,现该账户已经正常运转。无锡市、淮安市消保委也已设立相应专项资金账户,并积极与同级法院、检察院探索建立联动对接机制,保障资金安全。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郭艺 编辑/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