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进入非法储存、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高发时段。为切实抓好春节前烟花爆竹禁放工作,1月2号至3号,泰州公安海陵分局治安大队会同海陵区安监局、海陵区城管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烟花爆竹巡查行动,重点对市区的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突击检查。
在城西街道麒麟社区,执法人员突击检查了多家个体经营户,对查出的无证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当场对查出的100余箱违规存放的烟花爆竹予以依法没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违法行为人孙某某、俞某某、竺某某、李某四人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据了解,自2018年8月1日泰州市全面实施烟花爆竹“禁放”以来,各部门单位协同配合,不断强化宣传引导,禁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了广大市民能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绿色环保的春节,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大对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等打击力度,请广大市民严格执行《泰州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禁放区内杜绝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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