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工商局和省住建厅联合发布了《江苏省房屋租赁居间合同(示范文本)》,和过去相比,新版租房合同范本不仅对租赁期限、租金、水电等都有了严格规定,而且还新增了居住人数、不得擅自转租分租等内容,将更好地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利益。

新版范本对“租赁期限”不仅要求双方自填,并且明确到具体日期,还明确了房屋交接时间以及租金的支付时间,对租赁双方都有约束。同时,新范本还特别新增了约定居住人数,并要求居住人数不得超过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如果租客擅自增加居住人数,房东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房产中介从业人员表示,新版范本能够保障出租人的利益。过去,出租人出租房屋,对租住人员不了解,如果遇到传销或者其他违法活动,就会引起一些不必要的治安矛盾。

此外,新版范本还要求出租人写明自己的证件类型和编号,说明房屋情况,包括房屋权属状况等。在“房屋使用及维修”一项中也规定,租客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在“合同解除”一项中还规定,如果未经房东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分租给第三人的,房东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这样就减少了合同履行中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

目前,江苏省工商局官网已有该合同文本电子版,房东和租客均可下载使用。
来源丨扬州广电“扬帆”手机频道
编辑丨陈文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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