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工人可享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待遇!

2016年05月20日 07:12:07 | 来源:江苏城市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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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10年起,在南京从事建筑安装、装饰装修等工程的民工,从工程开工到合同到期,都能享受大病医疗保险的待遇。而从今年7月1日起,不仅报销的病种范围进一步扩大,而且民工兄弟们也可以享受医疗保险二次报销待遇。

  目前,南京市规定,所有的建筑工地开工前必须给民工购买工伤保险与大病医疗保险。仅2014年,就有28.45万人次的民工到各级医院进行诊疗,并享受到了医保报销待遇。从今年7月起,一个自然年度内,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支付限额,将由原先的800元调整到1500元。此外,门诊大病病种覆盖范围也进一步扩大。 新政实施后,农民工住院医疗报销的待遇也将与普通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看齐。不仅保险基金最高可支付限额调整为18万元,而且超出部分支付比例也提高到95%。在实际生活中,一旦罹患恶性肿瘤等大病,个人支付部分也会给家庭增加很大的负担。因此,新政规定,建筑业农民工将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大病保险,享受到医保二次报销的待遇。 简单的说,如果某位民工身患大病,在医保报销后还有10万元的自付费用。那么大病保险基金将为其报销5.4万元。此外,记者了解到,民工参保费用无需个人承担,人社部门将直接按工程总造价费用0.25%计缴。江苏城市频道为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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