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费率将动态调整 出现赤字可上调结余可下调

2015年11月06日 16:56:23 | 来源:扬州网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扬州网讯(记者 金山)记者昨获悉,省人社部门发布《关于建立生育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的意见》,今后生育保险基金运行出现当期赤字,可上调费率,运行有结余可下调费率,动态调整。此举将有助于减轻用人单位负担,更好地保障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针对各地生育保险待遇标准不一、基金各自封闭运行的现状,《意见》进一步明确完善市级统筹 ,防范因参保人员生育率变化、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给基金运行带来的风险。

  当设区的市生育保险基金运行出现当期赤字,且全市累计结余可释放水平(即全市累计结余/全市当期月平均赤字)不足15个月时,可上调生育保险费率;当设区的市生育保险基金运行当期结余,且全市累计结余超过15个月平均支付水平(即全市累计结余/全市当期月平均支出)时,可下调生育保险费率。

 

下载荔枝新闻APP客户端,随时随地看新闻!

我要说两句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