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评论员/李晟 季傲伟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善始善终抓好党纪学习教育任务落实,抓好党纪学习教育收尾工作。要常态化推进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
行百里者半九十。习近平总书记曾深刻指出:“要懂得‘100-1=0’的道理。”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九十九个公正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收尾”不代表“收场”,“收官”不代表“收关”。如果党纪学习教育收尾之后就“刀枪入库,马放南山”,那么纪律教育的成效必然大打折扣,前期所积攒下的成果也难以转化为推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新时代新征程,要始终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行动准绳,坚持不懈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多一分守纪自觉、多一分自律意识、多一分干事决心,知行合一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在“一颗红心永向党”的信念中,持续增强学深学透的守纪自觉。“立身百行,以学为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党的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摆在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位置,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一严到底,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原原本本学、带着问题学、逐章逐条学,把握党的纪律建设的发展脉络,真正解其言、知其意、明其理。要发扬“挤”和“钻”的精神,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载体,沉下心来、静下气来,准确掌握党规党纪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廓清“可为”与“不为”的界限,厘清“应做”与“必做”的内容。要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党纪学习作为“常思常悟”的终身课、“常学常看”的必修课,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明晰公与私的“分界线”、是与非的“高压线”、情与纪的“安全线”,确保“人生航道”路线不偏、行稳致远。
在“一刻不能松”的自律中,持续增强自检自省的党性修养。“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党规党纪阐述了违纪与否的界限,开展自检自省就是要明晰这些界限,持续减少视野盲区、认识误区,防止少知而迷、不知而盲、无知而乱。广大党员干部要常敲思想“警钟”、常紧纪律之“弦”、常存敬畏之心,认真参加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经常性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诤友清清嗓、即时照照镜、会后洗洗澡,切实增强对标对表的行动自觉。要多些“零距离”震撼,抓实以案促学、以训助学,利用法院、监狱等警示教育基地,通过旁听庭审、案例教学等方式,用好“活教材”、镜鉴“身边事”,切实将“播在视频里的教训”变为“记在心头上的敬畏”。要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认知,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和意见,逐项梳理列出“批评条目”“问题清单”,追本溯源、精准把脉,细化整改措施、理清轻重缓急、明确整改时限,在自我革新中不断增强对“腐蚀”“围猎”的“免疫力”,做到在纪律规矩之下干事担事、谋事成事。
在“一往无前建新功”的目标中,持续砥砺笃实笃行的干事决心。“以近知远,以一知万,以微知明,此之谓也。”党纪学习教育的目的在于指导实践、推动发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清白做人、踏实做事。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与坚定,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既杜绝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也不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甘于做铺垫性的工作,甘于抓未成之事。要增强“应考”的责任和情怀,把“民之关切”作为“行之所向”,主动放下架子、扑下身子,在与群众坐板凳、话冷暖、唠家常中把准问题脉搏,着力解决群众困难、落实群众诉求,做到“干净”“干事”两头抓。同时,要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发扬“安专迷”精神,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在基层治理第一线、服务发展最前沿经风雨、见世面、长才干,努力把“说了”变成“做了”、“呼声”变成“掌声”,把党纪学习成效转化为促进发展、破解难题的“金钥匙”,真正做到不辜负组织培养、无愧于群众期望。(李晟 季傲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