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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五月起,南京都市圈住房公积金实施贷款和提取新政策,包含南京市、常州市、镇江市、扬州市、淮安市、芜湖市、马鞍山市、滁州市、宣城市在内的9个城市住房公积金可互认互贷,促进南京都市圈城市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
《公告》内容归纳为三方面,一是南京都市圈城市缴存职工在南京市购买自住住房,可以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二个方面,南京市缴存职工在南京都市圈其他城市购买自住住房,可以参照在南京本市购房情况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和还贷提取;三是公布了适用城市:包括常州市、镇江市、扬州市、淮安市、芜湖市、马鞍山市、滁州市、宣城市。也就是说,南京都市圈的9座城市公积金实现互认互贷。
地产评论员尹霄飞认为,这个政策是有利于恢复或者说给刚需购房者提振信心。南京都市圈的市民可以在南京买房,南京的市民也可以根据个人的发展意愿,或者说需要到都市圈城市去买房,其实也是解除限制、增加便利,有利于长三角一体化的深入融合。南京都市圈作为长三角的一个核心地区,本身辐射的城市也是比较多的。这种政策出台之后,有利于南京都市圈在长三角腹地人员的彼此流动,带动经济的发展。
今年4月25日南京都市圈各成员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同签署了《南京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推行南京都市圈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还贷提取同城化,逐步为区域内缴存职工提供统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服务。记者了解到,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系统经调试升级,现已具备跨地区办理有关贷款和提取业务条件。
在贷款额度方面,夫妻双方均在南京都市圈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合并计算贷款额度。非南京都市圈城市缴存职工不参与贷款额度的计算。目前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首次和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和第二套住房均为50万元/人、100万元/户。多子女家庭(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为60万元/人、120万元/户。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杨芹 徐明 编辑/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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