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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无锡市民鹿先生如愿以偿买到了心仪的“法拍房”。和以往不同的是,这次的法拍房用上了公积金贷款,这也是无锡地区的首个成功案例。

日前,江苏高院、省住建厅、人行江苏分行共同制定了《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法拍房业务的实施意见》,对公积金贷款购买法拍房业务的相关事项作出具体规定。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法拍房买受人,可在未付清全款前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积极联合多部门,共同梳理法拍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流程,并寻找合适的拍卖标的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市民鹿先生成为全市首位受益者。

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洪光军说:“鹿先生也向公积金中心进行了解。最终,经过多方沟通协调,贷款是组合贷款,贷了270万元。其中,公积金贷款50万元,商贷220万元。”
不动产拍卖成交后,仅仅三天,鹿先生就办妥公积金贷款手续和不动产登记手续,成功拿到了不动产权利证书。使用公积金贷款,可以降低竞拍人在参与竞拍的时候的资金的成本以及后面还贷的压力,也有利于快速实现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内的债权人的胜诉权益,维护金融稳定。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徐晗 张萍 张陈寅 供片台/无锡台 编辑/张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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