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柳宇霆
(作者柳宇霆,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法律学者;本文系荔枝新闻客户端、荔枝网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近日,湖南娄底冷水江一家长在网上发视频称,其7岁女儿在学校遭到同班多名同学霸凌,包括性霸凌,导致孩子下腹和下体疼痛。
随后,该市通报,教育局、市公安局等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依法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民警经调取学校监控视频,对当事人张某和其他涉事女生进行保护性询问,走访调查目击该事件的老师和学生,未发现存在故意伤害的情形。该市已安排专人做好学生及家长的心理疏导工作,目前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老实说,看到网上的视频时,人们的心是悬着的:此前,山西大同发生校园极端欺辱事件闹得沸沸扬扬,怎么这么快又重演?才二年级的孩子,到底在学校里经历了什么?
通报快速发布,表明了有关部门的重视态度,公开了采取的调查举措,同时排除了“存在故意伤害”成分,给出官方的说法,对当事人及其家庭,还有公众而言,也是一种心灵的慰藉。但平心而论,这份通报与人们的期待,还有不小的距离。
首先,孩子的伤情到底如何,不能语焉不详。从家长透露的情况看,带女儿去医院做了检查,发现其下体隐私部位因遭受暴力,导致严重软组织挫伤,还有腹部疼痛,小便时疼痛难忍等状况。如果按照通报的说法,仅仅是“相互打闹约1分钟”,“短暂围住拍打”,这般寻常的嬉闹行为,或许并不足以造成这种严重的伤情。也因此,很多网友关心和质疑:“孩子身上的伤哪来的?”那么,是否存在家长所描述的致伤情形?如果伤情属实,导致孩子受伤的真实原因是什么?这些“疑点”不该含糊其辞,刻意回避。
其次,是否存在校园霸凌行为,不能语焉不详。从通报的表述看,对“霸凌”二字讳莫如深,最后定性是“未发现存在故意伤害行为”。老实说,这种表述难掩春秋笔法的痕迹:没有故意伤害,是单指这次,还是覆盖了全部在校期间?没有故意伤害,是不是还有其他过失伤害行为?没有故意伤害,能不能排除校园霸凌行为的存在?这些问题,也需要给出更为明确的说法。
此外,监控视频是不是“老化”,不能语焉不详。如果还原时间线,从事件发生到曝光,差不多过去了10天,这种拖沓的速度,很容易让人怀疑,有关部门“别有企图”。按照家长的陈述,之前校方给出的说法是“重要部分监控老化”,言外之意,是不愿意公开视频。但从通报的情况看,警方调取学校监控视频,并没有存在硬件方面的问题。监控视频是否存在“老化”问题,校方有无阻碍调查、“捂盖子”的情形,该追责的恐怕也不能忽略过去。
校园霸凌是最丑陋的社会毒瘤,对孩子的身心造成严重创伤。这起事件曝光后引来公众高度关注,因为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此前发生的山西大同“未成年人被极端欺辱”事件。就在今天,媒体又曝光了一起福建龙岩“一中学男生在厕所被迫吃排泄物”事件。如果一次次被曝光后都查处不力,真相云遮雾绕,又如何防止下一起校园霸凌事件发生呢?
回到这起事件,通报一句“未发现存在故意伤害的情形”还不够。有关部门还须回应社会关切,就是否存在校园霸凌,是否应当追责等给出一个权威而准确的说法,驱散公众心头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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