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新闻上海工作部记者/常瓅
日前,上海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行市场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的实施方案》(下简称《方案》),在全市推行市场主体用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
2月28日,记者从上海市政府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方案》将于3月1日实施。实施后,上海企业仅须登录信用中国(上海)网站,选择需要证明的时间范围(最早从2020年1月1日起)和领域(首批23个领域可选),在线申请便会得到一份由系统自动生成的专用信用报告,列明该企业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在选择的时间范围和领域内有无违法记录的具体情况。
用一份报告替代一摞证明
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刘言浩介绍,上海企业用这一份报告就能够替代以往的一摞“行政机关出具的有无违法记录证明”,可以有效节约大量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
今年7月1日,上海还将进一步推出市场主体“合规一码通”,届时企业甚至无需打印纸质报告,通过随申办“亮码”,要求提供证明的单位“扫码”就可查看企业专用信用报告,实现企业有无违法记录情况“一码通行”。
覆盖41个领域3大类场景
根据《方案》安排,上海将在41个领域分两批实行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实现企业需要的执法领域全覆盖,覆盖范围之广在国内尚属首次。
从3月1日起,第一批市场监管、规划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城管、交通运输等23个高频领域的有无违法记录证明就可以用一份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文化市场、知识产权、民防等第二批18个领域将在2024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
上海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的举措适用于各类登记注册在上海的市场主体,主要覆盖三大类应用场景:
一是金融场景,如申请上市、挂牌、再融资、并购重组、发行债券、银行贷款等;
二是商务经营场景,如参与招投标、产权交易、政府采购,接受第三方机构评估评审等;
三是行政管理场景,如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申请优惠政策、资金支持,参与评比表彰等。
明确界定何谓“有无违法记录证明”
在收集、研究企业开出的大量证明的基础上,《方案》首次明确该类证明的内涵是“出证的行政机关对企业在本机关管辖范围内有无违法记录的证明”,并将证明名称统一界定为企业“有无违法记录证明”。《方案》进一步依法明确,在行政机关出具的市场主体“有无违法记录证明”中,违法记录是指行政机关对市场主体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客观记载。除生效法律文书确认市场主体违法行为外,其他情况均应当视为无违法记录。此外,秉持包容审慎原则,市场主体行为已依法不予处罚的,不列入违法记录。
此外,上海将大力探索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推行市场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研究推进与长三角区域外的省市进行数据共享,推动专用信用报告涵盖市场主体在外省市有无违法记录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