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时评】
作者:王小龙(广西南宁市隆安县城厢镇东安村驻村第一书记)
最近发布的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扎实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从2019年首提治理“天价彩礼”到今年继续强调治理“高价彩礼”,5年来,相关问题4次登上中央一号文件。这一方面表明中央持续开展治理工作的坚强决心和积极成效,另一方面也说明开展治理工作的难度不小、任务不轻,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中国传统婚俗文化中,彩礼、嫁妆等内容虽然与经济相关,但其文化意义远远大于经济意义。然而,由于男女人口比例的不平衡,特别是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的男多女少的现实问题,让总体处于相对优势地位的女方有了更多选择权。于是,在一些地区“嫁妆”似乎成了一道“选择题”,而“彩礼”则是一道“必答题”。在这种情况下,彩礼的传统文化功能逐渐被经济功能所取代,甚至把“待嫁而孤”与“待价而沽”画等号,催生出“高价彩礼”式乱象。从这个意义上看,“高价彩礼”违背了中国传统婚俗文化的本意,不仅不是个“必选项”,而且是个“不正确选项”。
“高价彩礼”问题虽然与一个地区的人口和经济状况紧密相关,但却不是一个纯粹的经济问题。据媒体报道,有关学者基于大数据分析得出结论,全国各地彩礼金额均值与当地经济发展程度并未表现出绝对的正相关。这一方面说明各地情况的多样性,另一方面也表明“高价彩礼”问题并不能简单地从“经济决定论”的角度去分析和应对。事实上,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彩礼已经自然回归到其传统文化功能中的“象征性意义”;而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当地群众承受能力有限和思想观念不同,高价彩礼也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因此,从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角度发力,推动各地因地制宜治理“高价彩礼”问题,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治理“高价彩礼”问题,是坚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守正创新的必然要求,不仅能让中国传统婚俗文化回归本来意义,而且能为倡导文明婚风婚俗赋予新的时代意义。倡导文明婚俗,不仅能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在价值,也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题中应有之义。比如,在社会层面倡导的“自由”观念,本身就蕴含着“婚姻自由”的理念。以“高价彩礼”的形式干预和破坏婚姻自由,不但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背道而驰,而且还可能触犯法律。
在实践中,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把倡导文明婚风婚俗纳入文明乡风建设中,充分挖掘传统资源和当地资源,将反对高价彩礼和大操大办有效植入村规民约,推动行为治理逐步迈向人心治理。需要指出的是,好的风俗习惯,有的是约束出来的,有的也是奖励出来的。在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探索实施新时代文明婚风婚俗奖励措施,在大刀阔斧反对“高价礼”的同时,旗帜鲜明地奖励“合理礼”或“免俗礼”,让美好婚俗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