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新闻北京工作部记者/刘辛
11月3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介绍,截至2022年10月,国家知识产权局累计批准地理标志产品2495个,核准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7013件。
张志成表示,我国地理标志资源丰富,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对推动区域特色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传承传统文化、促进对外开放都具有重要意义。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后,中央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整合了地理标志管理职能,积极稳妥推进统一受理渠道、统一专用标志、统一发布公告、统一保护监管、统一对外合作等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地理标志保护、管理和运用体系。
五年来,地理标志制度更加完善。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制定发布统一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并纳入官方标志予以保护。修订印发《国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推动国外地理标志产品在华同保护。启动地理标志专门立法工作,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晰地理标志保护的制度框架。
地理标志产品量质齐升。截至2022年10月,累计批准地理标志产品2495个,核准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7013件。2021年地理标志产品直接产值突破7000亿元大关,达7033.76亿元。
地理标志领域改革持续深化。组织开展两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涵盖全国20个省份,市场主体使用专用标志更加便捷。印发《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在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达到103个,覆盖18个中西部省份以及多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保护了一批高附加值的地理标志产品。
地理标志保护迈向更高水平。组织多次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地理标志保护相关举措被纳入长三角区域、黄河生态经济带、泛珠三角区域等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评选发布年度地理标志行政保护典型案例,举办地理标志保护能力提升培训班,不断提升地理标志保护能力与水平。2021年,全国共查处地理标志侵权案件1416件,涉案金额928万元,罚没金额1302.3万元。
地理标志对外合作实现突破。2021年3月1日,《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正式生效。截至目前,通过单独申请、互认试点和协定互保等模式累计实现110个中国地理标志在欧保护,134个欧盟地理标志在华保护。
张志成表示,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和管理工作,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强化能力、提升水平,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加强政策衔接,尽快建立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并组织实施,与各有关部门一起确保制度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