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暑热难耐,气温直逼40度,多数人都选择下班赶紧回家拥抱空调和冷气,而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不畏酷暑,一心去奔赴一场和被执行人的“不期而遇”。今天(8月12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发布了夏日执行的最新情况。

“小案不小”,守信还款诚信扬
周某与刘某于2018年发生交通事故,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刘某应赔偿周某住院期间的营养费、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一万六千余元,但判决生效后,刘某未能如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周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承办人发现刘某靠每天推车出去卖早餐营生,收入微薄、生活确实拮据,出于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促成双方达成和解长期履行协议,刘某每月偿还500元直至还清。期间,刘某努力存钱曾一次性支付了5000元,但自今年2月起,刘某未能如约还钱,周某多次电话联系也未能找到人,便又来法院寻求帮助。

本次集中执行中,承办人戴娟来到刘某曾经的住处查找其下落,但敲开房门发现并非刘某本人,原来刘某之前是租住此处,最近已退租回家,承办法官再次尝试拨打刘某电话,这次电话那头成功接通了。据刘某说,因自己生病无法推车出去卖早餐,而且家中90岁高龄的老父亲生活已经无法自理,于是今年夫妻二人便回老家照看父亲,刘某表示自己并非“老赖”,无意拖欠别人欠款,已经在努力凑钱,这个月一定把剩余2千余元全部还清。承办法官在电话中对刘某诚实守信行为表示赞扬,也安慰她一定要保重好自身,最终经沟通,申请人表示谅解,允诺给予一定宽限期,同意刘某提出的还款方案,该案顺利执结。
分道扬镳,昔日伙伴今缘尽
孙某与王某原是合作伙伴,共同投资一辆大巴车给某旅游公司挂靠用于盈利,但因疫情原因,大巴车生意一直不好,孙某见未有分红,便提出退出合作,二人达成协议,由王某出资5.8万购买孙某投资于大巴车的6万元股份。但协议生效后,王某一直未如约支付,孙某向秦淮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王某应支付5.8万元出资款。
本次执行中,承办法官麻婵娟成功拘传回被执行人王某,法官耐心调解,双方却始终无法就还款协议达成共识,王某一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法官随即对王某宣读拘留决定书,这个酷暑天,王某只能在拘留所里为自己的不守信买单。

对于执行干警而言,在风雨里驰骋、在节日里奔波都是常态,一个个案子的背后倾注的是执行干警的责任和使命。秦淮法院将常态化开展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以实际行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切实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
(来源:《零距离》记者/刘舒 编辑/李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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