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奉公守法、为人正直,却在竞选村干部时意外发现自己曾在18年前有“案底”?日前,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就一起刑事申诉案件向该区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揭开尘封已久的真相,还申诉人清白。
2021年11月,37岁的何某在湖南老家竞选村干部,却在准备期间被告知有犯罪记录。自己一直都在湖南老家,更没坐过牢,怎会有这样的“前科”?更让何某惊讶的是,犯罪记录中显示的身份信息确实是他的。何某又急又气,立即赶赴苏州为自己讨回公道,并于2021年11月16日向相城区检察院提出申诉。
该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受理后,检察官迅速调取了原案卷宗,发现卷宗中被告人的身份信息与何某吻合,案卷上也确实有“何某”的签名。
“这么多年了,人的长相会有变化,照片无法用来确认,笔迹也可能随着生活习惯发生改变,但指纹是终身不变的。”承办检察官分析后,委托技术部门对原案卷中被告人的笔迹和指纹与申诉人的笔迹和指纹进行比对,结果显示:原案中的被告人确实不是何某。
承办检察官审查后认为原判决存在错误可能,遂依据《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申诉案件规定》,于2022年1月6日将该案移送该院刑事检察部门办理。该院刑检部门经初步审查后,决定对该案进行全面复查。
既然申诉人何某与原审被告人不是同一个人,那究竟是谁冒用了何某的身份信息?复查过程中,何某告诉检察官,原案照片中的被告人很可能是多年不见的表哥李某,他听说李某常年在外谋生,因为行为不端可能有多次入狱经历。检察官立刻与公安机关联系,全国排查李某行踪。果然,2020年,李某又因盗窃罪在河北获刑。检察机关立即与当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并采集到李某指纹,证实李某就是当年冒充表弟姓名的原审被告人。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李某承认,当年犯罪后,因为怕留下犯罪记录,又正好熟知表弟的身份信息,所以就冒用了表弟姓名的事实。
2022年 6月30日,相城区检察院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书,认为该判决对被告人的身份认定有误,建议予以纠正。7月6日,法院依法作出裁定,采纳再审检察建议,将原审判决书中的被告人何某更正为李某。“感谢检察官还我清白,我可以回归正常的生活了。”得知公安机关正在办理他的犯罪记录删除手续时,何某在电话那头连声对检察官表示感激。(相城区融媒体中心 庞淑婕 通讯员 王金艳 周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