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6月1日),《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两周年。两年来,苏州以法治为基础,全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条例》成为践行生态文明,建设美丽苏州的生动实践。
两年来,苏州建成全程分类体系,提升垃圾分类质效。实现“三定一督”小区覆盖,破解源头分类难题。截止目前,苏州全市建成“三定一督”小区5198个,覆盖率达100%,取消10多万个零散垃圾桶点位,建设1.46万个清洁屋。居民小区厨余垃圾分出率超过40%。评定五星小区97个,四星小区292个。在901个行政村采用上门收运方式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达标率为94.97%。市级党政机关、省直单位、大专院校垃圾分类优秀率达100%。
垃圾的奇幻之旅:厨余垃圾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的收运体系机制,固化不同人员(队伍)、不同车辆、不同频次、不同去向的分类闭环处置,破解生活垃圾混收混运的难题。全市共配备分类收运车辆10448辆(其中可回收物729辆、有害垃圾356辆、厨余垃圾2556辆,其他垃圾6807辆)。完善“易丢丢”互联网+垃圾分类平台,实现垃圾源头分类智能化。
垃圾的奇幻之旅:其他垃圾
此外,苏州市已建成垃圾焚烧设施7座,处置能力1.6万吨/日;厨余(餐厨)垃圾集中处置设施10座、中小型处理站248座,共计处置能力5285吨/日;建筑(装修)垃圾处置设施6座,处置能力1.5万吨/日;园林绿化和大件垃圾处置点66处;可回收物大型分拣中心60座。基本满足现有处置需求,从源头到末端实现了垃圾分类体系闭环管理。
同时,苏州还探索搭建生活垃圾分类综合管理平台,完善垃圾分类投收运处动态信息的智慧管理体系,目前已完成所有大型终端处置设施接入,各类就地处置设施接入率达97%,源头分类小区接入率达61%,实现各类数据实时上传,形成全市分类工作“一张图”,完成数字化、智能化监管,提升全流程精细化管理水平,为日常监管、考评、研判提供有效依据。
围绕《条例》实施,苏州市人大列出六大重点课题,组织专题督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市政协依托调研视察、两会提案建言献策,市纪委嵌入式监督推进。累计配套制定政策、标准、规范等50余部。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一方面前置“宣传教育”、“行政提示”等措施,给予居民、商户、企业合理过渡期,另一方面加大行政处罚,《条例》实施以来,出动执法力量76.1万人次,进行教育劝阻74.4万起,对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发出整改通知43.8万份,对拒不改正的作出行政处罚34.1万起,处罚金额共计1967.6万元,形成“以法促分”新态势。
垃圾的奇幻之旅:有害垃圾
从“一袋扔”到“随手分”,从“减源头”到“再利用”,两年来,垃圾分类不仅让环境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让市民群众养成了分类“好习惯”,更是为提升我市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水平奠定了基础。据统计,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达99%,参与率达98%(测评覆盖全市10个板块,涉及市民10517名)。全市日均收集、处置可回收物2190.2吨,有害垃圾0.98吨,厨余(餐厨)垃圾3465.8吨,其他垃圾13900吨,较《条例》实施前分别增长196%、增长36%、增长138%、减少7.4%,生活垃圾量“三增一减”的成效渐趋稳定。苏州市垃圾分类工作开局良好,成效显著。在国家住建部最近一次评估中,苏州市评估得分89.7分,较同类型城市平均值高27.3分,位于全国大城市中第一档次第四名(位于厦门市、宁波市、杭州市之后)。
(来源:江苏广电苏州中心站/耿昊东 王馨研 编辑/俞思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