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正式施行!苏州探索打造江南特色湿地城市

2022年06月01日 08:52:00 | 来源:苏州生态环境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6月即将开启,一批新规即将实施,其中这一新变化与生态环境息息相关。

  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将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专门保护湿地的法律,明确禁止占用国家重要湿地;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当避让湿地。全面落实政府法定职责,搞好法律配套衔接,织密扎牢湿地保护的“制度网”。

  苏州湿地资源丰富,早在2012年,就在省内率先出台了《苏州市湿地保护条例》,创新探索湿地保护的“苏州模式”。

  苏州湿地资源极为丰富,全市拥有大小湖泊300多个、河流2万多条,自然湿地面积403万亩,约占全市面积三分之一,内陆湖泊湿地面积位居全省第一。守好江南特色湿地资源,苏州作为湿地保护先行军,率先出台了《苏州市湿地保护条例》,让湿地保护有法可依。

  “我们率先建立了湿地分级和保护的管理体系,对湿地加强了动态监测,严肃查处一些湿地的违法违规行为。我们还率先开展了湿地的生态补偿政策,目前湿地生态村已经达到了171个,每年的生态补偿资金达到了1.3亿”,苏州市湿地保护管理站副站长朱铮宇表示。

  此外,苏州各地还因地制宜,推进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湿地建设,截至去年底,全市共建成28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合计规模123.35万吨/日。

  在相城区城西尾水湿地,航拍镜头下的河面之下有一个方形的管道口,它就是相城区城西污水处理厂的一处排水口。从这里排出的水是经过处理之后的达标水源。

  变废为宝,这里在去年打造完成了2.4万平方米的湿地生态系统。如今走在这里,水清岸绿,野鸭翻飞,不管是漫步其间,还是在步道上骑行,都是颇为惬意之事。

  目前,城西污水处理厂的规模是12万吨的规模,每天基本上要处理8—10万吨的水。整个湿地是以水生植物、水下森林和浮动的生态岛组建,主要是来净化水质从“工程水”向“生态水”转变,改善河道的环境,增加生物多样性,构建健康的河道生态湿地系统。

  湿地保护法立足湿地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保护修复,确立了湿地保护管理顶层设计的 “四梁八柱”,未来,苏州将以此来优化配套制度,适时开展湿地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全面推进国际湿地城市的创建,保护苏州美丽的湿地资源。

下载荔枝新闻APP客户端,随时随地看新闻!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