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啥莫名其妙成会员?营业厅店主私下拦截用户“验证码”卖钱

2022年05月20日 20:17:17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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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载好一款APP,想要通过手机注册时,突然发现自己竟莫名其妙已经有了“会员账号”,5月20日,记者获悉,最近一段时间里,宿迁市泗洪县检察院在案件办理中发现,多地不少人遇到类似情况,尤其是一些老年人,无缘无故就成了一些“流行APP”的“老会员”,自己却蒙在鼓里,随之揭露了当地一营业厅店主,私下截取用户“验证码”卖钱的灰色利益链。

  宿迁市泗洪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孙女用我手机注册一款购物软件,结果发现我的号码不能用,早就被注册过了。”其中一名当事人刘阿姨介绍,她年纪比较大,对智能手机并不熟悉,压根就不会网上购物,所以不可能在购物软件上完成注册等操作,对自己的身份信息被别人盗用的事,也一直蒙在鼓里。

  “运营商的营业厅店主会利用自己的工作便利,截取他们的手机号和验证码卖给一些APP的营销、推广人员牟利。”泗洪县人民检察院调查发现,当地人许某在泗洪县某镇上经营着一家营业厅,这些所谓的“会员账号”就是被他贩卖掉的。

  “2020年5月,我加入了一个‘拉新’群,只要把客户的号码和验证码发到群里,就能拿钱。”许某交代,这些“拉新”群种类较多,以一些热门的网购APP为主。自此,许某在为客户激活手机号码过程中,未告知客户真实情况,将他们的手机号码、验证码发到各个“拉新”群内,后被用于注册类APP账号。直至2021年6月案发,许某共向5个“拉新”群发送客户手机号及验证码达600余条次,非法获利8000余元。

  许某交代,每发一个号码能赚几元至十几元不等的报酬,出于谨慎,他只选取老年客户进行“业务拓展”。很多被害人在接受调查询问时,都像刘阿姨一样,完全不知道自己信息已遭泄露。

  泗洪县检察院认为,经实名认证的手机号码及验证码属于个人信息,许某在承担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应承担支付因侵害多名不特定客户个人信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赔偿金和在媒体向公众公开赔礼道歉等公益损害责任。

  随后,泗洪县检察院依法对许某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向泗洪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日前,泗洪县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许某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8100元,同时在县级以上媒体上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8067.32元。

  (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通讯员/王兆康 史少桥 编辑/赵梦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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