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29日晚间开始,南京各药店恢复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四类药物的销售,销售过程中,四类药品要实行实名信息登记制度。各家药店的执行情况如何呢?
5月4日上午,记者来到南京紫荆广场的这家药房,药店内部悬挂了海报,提醒市民购买感冒发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抗生素需要出示身份证。“药师要询问除了感冒有没有发烧,发烧要去医院,如果没有发烧只是进行备药,我们会进行登记然后卖药。如果涉及到外地返宁的人员,我们都是不建议买药的。”药房工作人员马女士说。
工作人员表示,前期就有不少市民因咽痛咳嗽前来购买消炎药品,他们都会进行劝阻。市场监管部门表示,零售药店恢复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销售(含网络销售),对销售(含网络销售)上述药品实行实名信息登记制度,对购药人员要开展流行病学史询问,对于有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发热体征、接触过密接人员等情形的须立即登记报告。
执法人员表示,所有药房必须要严格执行实名登记措施,同时,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检查督查力度,对违反实名信息登记制度的零售药店,予以严肃处理。
“新系统会进行信息比对,跟公安大数据联网,如果姓名和身份证号不匹配,一定要做好核实并准确登记,我们在日常巡查中也会做好这一类信息的查验核实。”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雨花分局分局长杨恺说。
执法人员提醒,四类药品重新上架前,相关药房要特别注意重新上架销售药品的有效期,避免出现过期药品。广大市民需要去药店购买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时务必随身携带身份证,帮助家人购买相关药品时请同时携带好购药者和使用者的身份证件。
(来源:《零距离》记者/何畔 编辑/汪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