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江苏省在法治副校长聘任工作上早有实践,目前省内近7000所中小学校已聘任法治副校长。
在宿迁实验小学的阶梯教室里,项里派出所社区民警马婷以案说法,深入浅出地向学生们讲解什么是校园欺凌,如何防范诈骗以及交通安全等知识。身为学校的法治副校长,马婷经常会带着“法律大餐”走进校园,尽可能多地去传播法治的声音。“日常我们是挑选一些优质的案例和这个网上的比较好的视频,以视频的形式让学生观看,学生还是比较容易接受,比较直观。”
从2020年起,马婷就被辖区内的三所中小学校聘为“法治副校长”,马婷说,未成年人处在一个易变、易感的阶段,很容易受外界环境的影响。这次《办法》中所提到的法治副校长实施或指导实施教育惩戒是非常有必要的,除了普法教育之外,法治副校长更应该防患于未然,第一时间处置隐患问题。“之前作为法治副校长,可能职责没有这么明确,这个方案实施以后,我们明确自己该做哪些工作,能够更好地去开展。如果我们不参与未成年人成长的话,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他也了解不到法律,也意识不到触碰法律的危害性。接下来,我们会对我们的工作进行更细致地规划,做实做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促进未成年人能够健康成长的发展。”
江苏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江苏法治副校长制度建设起步早、力度大。早在“四五”普法之初,就提出明确要求并纳入《“四五”普法考核验收办法》。到2003年底,全省97%的中小学都配备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目前,全省近7000所中小学校均已聘任法治副校长,在全国最早基本实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全覆盖。
宿迁市实验小学副校长刘昆说,新《办法》规定,法治副校长在学校要协助开展保护学生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参与安全管理、实施或者指导实施教育惩戒、指导依法治理等有关工作,一定程度上更利于加强对学生的法治管理。“进一步完善了法治副校长的聘任机制,特别是对规范的聘用程序都有相关的要求,使我们今后学校和法治副校长之间, 这种关系理得更顺,真正有利于我们学校和地方的警署部门深度的融合与合作,也更加利于学校,在面对一些校园的突发情况,比如校园内欺凌,一起参与管理之后,也能助我们一臂之力。”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沈杨 宿迁台 编辑/李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