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2021年,
苏州市消保委围绕消费维权年主题
充分发挥消费维权协同共治平台作用
依法履行社会监督的法定公益性职责
营造“安心、放心、舒心”的苏式消费环境
擦亮“消费吴优”城市名片
书写消费无忧时代答卷
近日,被中消协评为
“2020-2021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
吴江区消保委龚建锋同志被评为
“2020-2021年度消费维权先进个人”


创新赋能,提质扩面,纵深推进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
2020年4月,苏州在全国率先全域推广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工作,受到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中消协的充分肯定,人民日报、央视等中央媒体先后报导30余次,省级媒体报导130余次,并在2021年央视315晚会上作为正面典型作了专题报道。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共建立无理由退货商圈102个,设立管理服务站点141个,退货寄存点121个,签约承诺商户88104家,受理无理由退货90310件,折合金额4168.93万元。
两年来,线下无理由退货已经成为苏州展示营商环境的金字招牌和吸引游客消费的暖心名片。全国首创“苏州智慧315线上无理由退货平台”获国家版权局版权认定;发布全国首个《放心消费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服务规范》苏州地方标准;申请注册的"吴优"商标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形成了一整套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的无理由退货服务标准。



关注民生,完善机制,着力畅通消费维权渠道
两年来,苏州市消保委为消费者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消费纠纷解决渠道,构建了协同共治工作新格局,促进了苏州消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持续推进“苏州智慧315”消费维权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优化升级企业先行和解、律师公益服务、异地视频调解等三大功能板块,保障消费者合理诉求的实现;联合市中院共同制定《关于建立消费纠纷联动化解工作机制的意见》,促使各类消费纠纷高效化解、源头治理;联合市检察院、市中院制定《苏州市消费诉讼公益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完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完善环太湖毗邻城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一体化合作,建立中韩跨境旅游重点城市消费联合维权机制、长三角地区进口商品放心消费维权机制,推行“异地维权同城待遇”。


两年来,苏州市消保委妥善处理各类消费纠纷,做好疑难案件的综合研判,持续规范行业企业监督站工作,多次约谈教育培训、通信、婚介等行业企业。目前,苏州市消保委共有委员单位59家,780家企业维权监督站,涉及家电、餐饮、旅游、通信、金融、培训等多个消费行业。两年来,苏州各级消保委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3.81万件,接待来电、来访咨询31.39万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297余万元。
加强宣传,创新载体,持续提升社会影响
两年来,苏州市消保委做好重点领域、重点人群消费教育引导工作,聚焦民生关切,持续开展社区行消费教育活动,第三届青少年消费维权主题教育夏令营活动。利用社区、农村、企业、学校等现有场地和展览场馆,设立智能化、体验化、个性化消费维权教育基地。
两年来,苏州市消保委注重对消费市场的积极影响和正面引导,落实消费领域经营主体的社会责任,培育消费者的健康时尚消费理念。举办2020年度“消费者满意单位”“苏州市最美消费维权人物”等评选活动,形成消费维权社会合力;联合苏州广电制作“苏州315”特别节目;联合市非遗办和市老字号协会,开展苏州特色伴手礼征集工作,并推介企业参评江苏特色伴手礼及长三角伴手礼评测活动,打响苏州地方特色品牌。充分运用苏州“智慧315”,持续推出内容鲜活、形式新颖、感染力强的消费者互动活动。“苏州智慧315”微信公众号在全国城市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微信公众号中的排名稳步提升,2021年11月已位列第二位。
来源:苏州市消保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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