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准时凌晨“打卡”行窃,竟连续10次得手,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就在他第11次“行动”时,被蹲守民警抓获现行。
2021年12月28日上午8点,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京泰派出所接到辖区某企业报警,称其存放在仓库内的1600余斤铝材毛坯被盗,损失价值约3.5万元。
民警立即展开侦查,通过调阅公共视频探头,办案民警发现,当日凌晨1点,一男子鬼鬼祟祟进入仓库,随后挑挑拣拣,将铝材装袋偷走。期间曾有职工驾驶铲车进入运货,但男子及时躲藏未被发现。民警从种种迹象推断,男子对仓库地形较为熟悉,可能并非第一次作案。
随后,民警进一步扩大侦查范围。果不其然,发现该男子曾在12月25日、26日连续两日都是在凌晨1时左右进入案发现场实施盗窃。此时,民警大胆猜测,嫌疑人不会就此收手。12月29日凌晨,当男子再次进入该企业准备作案时,被早已蹲守一旁的办案民警当场抓获。
经审讯,嫌疑人李某交代其曾在该企业打工,2021年10月离职,此后一直未找到工作,生活拮据,自以为对厂区环境熟悉不易被发现,便动起了歪心思,三次凌晨翻墙进入厂区实施盗窃,共盗得铝材毛坯500余斤,并全部当作废品卖出,销赃获利4000余元。然而民警发现,李某交代的盗窃数量与企业报警所损失的财物数量悬殊较大,案情疑点重重。
经进一步追踪研判,民警发现李某其实早在12月1日就已向废品收购站出售过铝材毛坯,并且此后每隔几天,就和女友一起将前一日所盗的铝材卖给废品收购站,期间共销赃10次,出售铝材1800余斤,非法获利9000余元。
在大量证据面前,李某的谎言被揭穿,其终于低头如实交代了自己前后10次进入厂区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目前,李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江苏广电泰州中心站/薛苏阳 通讯员/叶若眉 编辑/赵恩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