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挂“加班真好”标语,鼓励加班用这招不好使!|荔枝时评

2021年11月16日 14:02:39 | 来源: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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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朱昌俊

  (作者朱昌俊,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媒体评论员;本文系荔枝新闻客户端、荔枝网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有空就去‘加班’吧,去完成那些我们还未完成的事!”“白天加白班,不瞌睡;晚上加晚班,睡不着。”“大家加,才是真的加,加班真好!”“他加我也加,想跑也跑不了。”……不少人可能会觉得这又是“打工人”创造的自黑段子,其实不然,这是知名企业浪潮在公司最新贴出的加班标语。

  11月15日下午,济南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在网上看到关于浪潮加班标语一事,将前往浪潮集团调查此事。该工作人员介绍,鼓励加班非强制加班,并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具体情况还要结合企业备案的工时制度等;如果企业把这些标语落实到规章制度里,则违反现行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会纠正这样的行为。

  上述标语到底是企业自娱自乐式“搞氛围”,还是真的鼓励员工加班,要等浪潮正式作出回应,以及相关部门的调查结果发布才知晓。不过,媒体发现,这并不是浪潮第一次因加班话题引发舆论关注。2016年就有疑似浪潮公司员工爆料,称公司提出员工申请自愿放弃年休假,实行6×12小时工作制,要求员工春节、国庆随叫随到。此外,上个月该公司官方微博发布的一条消息的评论区内,也出现多条评论提及浪潮加班现象。如此看来,这些标语与该公司过往的“人设”并不违和。

  从道理上讲,这个事的是非曲直并不复杂。如果真把标语落到规章制度里,让员工“有空就去加班”“想跑也跑不了”,这不仅是对员工不够友好,更涉嫌违法。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也就是说,让员工加班,从来就不是企业振臂一呼、贴几条标语的事,首先得想想是不是违法了。

  浪潮并不是唯一一家因加班话题而频频“出圈”的企业。类似现象一再出现,一方面表明当前社会饱受加班困扰的人不少,相关话题很容易引发职场人的共鸣,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社会对畸形加班文化的容忍度已越来越低。公司内部的加班要求被曝光,首先还是源自公司员工的自曝。这其实是一种间接的抗议。此外,近些年劳动法律也不断完善,如今年8月,最高法与人社部联合发布十件超时加班典型案例,对工时制度、加班费用及劳动者休息休假权益等争议问题的法律适用标准进行了明确。

  如果说2016年的舆论关注没有让浪潮收敛加班文化,那么面对新一轮舆论围观,浪潮恐怕多少要有所改变了。今年以来,一众互联网大厂纷纷取消了大小周和996,遏制过度加班尤其是畸形的加班文化已成为大势所趋。此背景下,宣扬“加班真好”的企业标语,更有几分逆时代潮流而动的“不合时宜”感。再者,浪潮可以称得上是地方国企了,在保障员工权益、构建健康的企业文化方面,更有责任带好头。

  不管是拿艰苦奋斗的话术来包装加班,还是备受争议的“加班福报论”,抑或这次浪潮打出的“加班真好”标语,都不约而同地将加班涂抹上了一层浪漫色彩。其实质,用时髦的话来说,未尝不是对员工的一种PUA。但现在来看,无论是员工自我意识的觉醒,还是劳动者权益保护法规的逐步完善,都决定了这类职场PUA已经不太好使了。每一家企业,都应意识到时代大势的变化,并据此重新构建公司与员工的关系。这是员工的期待,也是时代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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