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南京片区企业福利: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处罚清单》扩容

2021年11月03日 10:16:36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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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今天从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了解到,片区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再创新举措。根据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与综合治理局联合发布的《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适用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版),目前南京片区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处罚事项已扩展至90项。

  据了解,本次制定的《不予处罚清单》(2.0版)是南京片区对2019年发布的《免罚清单》的进一步探索与改革,是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改“以罚代管”为信用监管的重要探索,有利于进一步打造开放包容、公平竞争、法治透明的自贸区营商环境。在清单制定修改的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将能由企业自主决定的事项还权给企业,让企业自主根据市场情况决定经营行为。

  《不予处罚清单》(2.0版)修订完善了哪些内容?

  本次制定的《不予处罚清单》(2.0版)涉及不予处罚事项共90项。涵盖企业登记备案、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安全、广告、化妆品等多个领域,根据不予处罚的条件,可分为三大类:

  第一类是首次违法的轻微违法行为,设置条件不予行政处罚。第二类是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并及时改正的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第三类是清单第九十条兜底性条款。

  《不予处罚清单》(2.0版)如何准确适用?

  不予处罚是指市场监管局在执法中,经过详实的调查,以事实为依据,综合考虑市场主体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结合行政指导等措施,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不予处罚,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过罚相当原则”“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及“免予处罚”规定的具体细化,是促使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进一步释放市场主体活力的切实举措,对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有重要的意义。

  南京片区将根据发展的具体情况及法律法规的修订情况,不断修改完善《不予处罚清单》(2.0版),通过进一步的简政放权,将社会能够自治管理的事项充分交给市场,认真落实包容审慎监管理念的决心,切切实实给市场主体减负松绑的务实作为,着力打造一个高度自治、公平高效的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毛俊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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