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网讯 公共交通出行的安全谁来守护?江苏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9月26号,《江苏省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条例(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其中对于乘客打司机、抢方向盘、性骚扰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7月14号,浙江余姚一名公交车司机在驾驶途中,一名男子与其发生口角并抢夺方向盘,车内乘客吓得尖叫大喊停车。好在最后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江苏省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条例(草案)》规定,乘客在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不得对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方向盘、变速杆等驾驶操纵装置,干扰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鼓励乘客对正在进行的妨害安全驾驶行为予以劝阻、制止。南京3路公交车驾驶员赵艳玲说,及时制动踩刹车,尽量将车辆靠边,不影响交通情况下紧急疏导乘客下车,再及时报警,也会鼓励乘客帮忙一起协助,因为驾驶员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
9月24号,一名男子在安徽合肥地铁一号线偷拍女性乘客时,被热心市民及时制止并报警,民警及时出现将嫌疑人控制。此次《条例(草案)》规定,任何人员不得在场站、交通工具等对他人实施性骚扰或者偷拍、偷窥他人隐私等违法行为。公交车驾驶员赵艳玲说,会第一时间作出提示,如果这种行为会继续,会下来阻止,协同车上安保人员作出制止措施,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
此外,《条例(草案)》还要求公共交通经营者应当建立重要岗位人员心理状况监测制度,对重要岗位人员定期开展心理辅导并实施动态监测。南京公交集团第四客运公司十一车队安全队长杜宁说,我们车队定期梳理一些我们认为近期家中可能发生变故,会对心理状态或精神面貌造成变化,我们车队及时干预介入,必要时做家访,通过车队和家人共同做好驾驶员思想工作。
去年12月2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通过,其中已经明确抢夺方向盘行为将入刑,对此,律师认为,此次《条例(草案)》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对公共交通安全的保障。江苏苏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国皓表示,在你的行为没有达到这么高程度,危险性没有那么大的时候,之前没有相应法律可以对你处罚,江苏省地方性条例出台之后,对于一些情节不是很严重,危害不是很大,但是有危害情节的可以说制定了相应处罚依据。
(来源:《零距离》记者/秦禾东 编辑/汪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