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建立数据库实施动态监测 低收入人口帮扶将更"智慧"

2021年09月26日 10:53:02 | 来源:扬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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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将低收入人口精准认定出来、有效纳入动态监测,实施常态化帮扶,自9月22日起,扬州全面启动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工作。记者日前了解到,我市数千名民政协理员和第三方调查人员迅速行动起来,通过走村入户摸排、大数据比对等方式,确保年底前建立我市低收入人口数据库。

  走访摸排信息比对,确保数据真实

  这两天,江都区各镇村300多名民政协理员分别来到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走访摸排,同他们签订“经济状况授权比对书”和“个人诚信承诺书”,然后上传至大数据系统进行比对;而政府购买服务的100多名第三方人员也已上岗,对现有的低保对象、残疾人员等数据库进行精准识别,通过过滤、预警、筛选,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各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本辖区内张榜公告,动员组织村(居)干部、社区网格员走村入户摸底排查,引导困难群众主动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及时认定。”江都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王洪奇告诉记者。

  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政策,低收入人口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这四类人群。其中,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是待识别认定的新对象,也是此次认定的重点。

  “我们正在发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作用,通过多方式多渠道主动发现困难对象,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扬州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负责人说。

  据了解,目前摸排对象主要有六类:一是原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二是近年来申请低保未确认通过的和动态管理退出低保的对象;三是残疾人家庭;四是无劳动力或弱劳动力家庭;五是有重病患者或慢性病人的家庭;六是遇到急难事项或意外事故的家庭等。

  低收入人口如何准确认定?

  “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不得拥有生活用汽车,而支出型困难家庭是可以拥有一辆价值不超过年低保标准10倍的生活用汽车的。”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此次对低收入人口车辆问题有所放宽,体现了政策的人性化和与时俱进。

  据悉,低保边缘家庭界定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不高于户籍所在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范围的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界定为:不符合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低保边缘家庭条件,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减医疗、教育、残疾康复和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后低于当地年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

  “把握好收入线、财产线、刚性支出等关键点。”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负责人表示,低保边缘家庭收入线方面,要求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不高于户籍所在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财产线方面,车子、房子、金融资产等标准基本上参照低保对象。支出型困难家庭收入线方面,要求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户籍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财产方面,对房产和金融资产的限定参照低保家庭,车辆的限定较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有所放宽;刚性支出方面,对医疗费用、教育费用、残疾康复费用和因灾因意外事故等费用作了一定限定。

  如何实施动态监测?

  针对当前低收入农户增收基础还比较脆弱,一些边缘户稍遇风险变故就可能收入锐减,经济薄弱村收入来源还不稳固等问题,扬州市将依托民政部“金民工程”社会救助信息系统,汇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等信息数据,建立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并以此为基础,建立部门联动、信息共享机制,进行动态监测,原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一并纳入低收入人口数据库进行动态监测。通过精准识别、信息共享、动态监测,建成全市标准统一、管理规范、动态更新的低收入人口信息库,建立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不断织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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