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扬州市国资委制定印发《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免除房租的实施细则》,要求房产所属企业免除承租企业2021年8月份租金或在原租期基础上延长相应租期,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稳定预期、加快发展。
据了解,该政策的执行范围是承租扬州市属国有企业全资和控股各级子企业所属房产的企业。其中,承租市属国有企业各级子企业参股企业所属房产的,文件要求国有股东主动与其他股东协商,积极推动免租金政策落实。
扬州市国资委产权与资本运营管理处负责人周鹏说:“出租企业对承租企业的申请进行汇总审核,并报各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后,市属国有企业党委对房租租金和延长租期事项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出租企业应及时书面告知承租企业,对已收取的租金要及时将租金返还给承租企业。”
根据测算,免租金政策的实行将为广大承租企业减免房租近2000万元,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下一步,扬州市国资委还将督促市属国有企业加强政策宣传,确保承租企业应知尽知,推动新政及时落地见效。
(汤超 周杨杨 扬州台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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