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小区(自然村)管控的通告(第11号)
为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从8月19日起进一步加强全区小区(自然村)管控,现通告如下:
一、全区所有居民非必要不外出,出门采购生活物资须严格执行每户3天1人1次的标准,小区(自然村)出入口须查体温、苏康码、居民出入证,询问核酸检测、疫苗接种情况,提醒居民戴口罩、不聚集。居民出入证由出入口工作人员予以标识或剪角,回小区(自然村)时予以回收。
二、居民进入农贸市场、商超、药店等场所时,须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测体温,查验苏康码、居民出入证,无居民出入证一律不得进入上述场所。
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志愿者凭工作证明,重点(保供)企业员工凭居住地出入证,并出示苏康码、测体温进出小区(自然村)。持以上证明、证件人员不得去工作地以外场所,以上证明、证件不得作为进入农贸市场、商超、药店等场所的凭证。
四、居民出小区须携带居民出入证或有效证明、证件。公安机关将加强重点卡口检查和路面流动巡查,对不按本通告执行的,当场予以违法行为告知,并登记身份信息;对拒绝改正违法行为的,告知后再次违反的,或者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江都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