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会传播病毒吗?疫情期间医保政策有何变化?南京发布会回应来了

2021年08月13日 10:41:04 | 来源: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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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荔枝新闻讯  8月13日,南京市举行第二十四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通报疫情处置最新情况。2021年8月12日0-24时,南京市新增1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该病例在集中隔离点发现,是之前确诊病例的家人),没有新增的无症状感染者。有5名确诊患者达到出院标准,今天将转至定点医院康复。截至8月12日24时,本轮疫情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235例。累计出院36例。

  截至目前,南京市还有199例本土确诊病例在南京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治疗,其中45例为轻型,154例为普通型,目前所有患者病情平稳。  自2021年8月13日起,江宁区横溪街道许呈社区小呈自然村,东山街道岔路社区绿城深蓝小区,麒麟街道麒麟门社区麒西路95号由中风险地区调整为低风险地区。其它地区风险等级不变。

  调整医保政策 保障疫情期间群众就医需求

  南京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滨介绍,疫情发生以来,南京市从四个方面保障疫情期间群众看病就医购药的需求。

  一、在门诊方面,一是优化“长处方”政策,对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以及居民医保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一次性取药量可以放宽到12周,同时对临床诊断明确、病情控制平稳、用药方案稳定、患者用药依从性良好,需长期使用同一类药物的患者,一次性取药量参照门诊慢性病“长处方”政策,这样可以减少他们的出门次数,降低病人反复就诊可能导致交叉感染的风险。二是实施门诊免转诊政策,疫情期间参保人员持医保卡到三级综合医疗机构就诊,不用到社区医院等基层医疗机构转诊,就可以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在住院方面,疫情期间,参保人员符合住院收治标准,但受疫情影响医院无法提供床位的,参保人员在留观室进行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住院标准报销。

  三、在特殊人群方面,由于医院停诊或社区封闭管理,参保人员在非定点医院、非定点药店看病购药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定点医院、定点药店报销比例报销。对封控区承担救治任务的禄口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湖熟街道周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紧急开通职工医保门诊特定项目、居民医保门诊大病医疗服务资质,以保障恶性肿瘤等疾病患者用药需求。对我市参保人员在外地就诊,因隔离或封闭无法至定点医院就诊的,其发生的医疗费用视同在定点医院就诊予以报销。

  四、在资金保障方面,在前期确定向全市157家定点医疗机构拨付预付金12.39亿元基础上,向定点收治医院南京市第二医院等4家定点医疗机构再拨付预付金1.14亿元,以支持新冠肺炎救治等工作。对新冠肺炎诊疗方案中的药品、诊疗服务项目等,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同时,对定点医疗机构诊疗新冠肺炎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单列按时结算。

  快递包装是否会传播病毒?专家:短时间接触概率很低

  发布会现场,荔枝新闻就“快递的外包装是否会传播新冠病毒”提问,南京市疾控中心急性传染病防制科副主任医师丁松宁进行了解答。

  首先,通过短时间的接触快递,传播新冠病毒的概率很低,只要做好防护,这种情况基本不会发生,我们完全可以正常接收快递。快递员在处理和运送快递包裹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好口罩和手套,注意保持包裹的清洁,尤其要避免人为的呼吸道分泌物污染。取快递时,市民要注意以下4点:

  第一,取件人在家接收快递或者去小区门口取快递时,要戴好口罩和手套,避免人员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减少和他人的交流。处理完包裹后要及时摘下手套,并用流水洗手或使用手消毒剂消毒。

  第二,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请快递员将物品存放在快递柜或尽量减少与快递员发生面对面接触。对于无快递箱的单位或写字楼也建议划定出特定的区域,专门收纳快递。

  第三,取回快递后,可根据物品种类,选择正确的消毒方式进行消毒。

  最后,处理完包裹以后,一定要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将包裹的外壳投放到垃圾箱,尽量避免将这些外壳长时间滞留在自己的家里面。

  关于取外卖,专家也建议无接触的方式进行取外卖,如果没有办法实现无接触的方式,参照取快递时的注意事项,做好消毒和垃圾投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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