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7月29日),记者从南京市民政局获悉,为严格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感染,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安全,根据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6号通告要求,南京市民政局于7月28日下发通知,明确疫情期间:婚姻登记一律网上预约;南京市各婚姻登记处周一到周五正常办理,严控人员聚集;婚姻登记需在双方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已申请离婚登记的,在离婚申请地办理离婚登记。
那么“跨区域”婚姻登记暂停后,已经预约过跨区婚姻登记的,到户籍所在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是否需要重新预约?对此,南京市民政局回应:7月29日前预约跨区婚姻登记的,可以凭预约短信至户籍所在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无需重新预约。
需要提醒的是,跨区域婚姻登记暂停后,之前跨区域离婚申请的,不需要回到户籍地婚姻登记部门重新办理申请,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申请在哪里申请的,离婚登记仍然在哪里办理。
市民可以在“江苏省婚姻登记预约系统”、“南京民政”微信公众号、“我的南京”手机APP按规定进行预约,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各区婚姻登记处。如果预约已满,为了安全和健康,建议新人们理性选择日期,错峰办理登记。也可拨打本人户籍地区婚姻登记处电话,咨询相关政策,为登记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缩短现场办理时间。
此外,根据民政部对疫情防控的要求,疫情期间婚姻登记处全部暂停结婚登记颁证服务、全部暂停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王敏 编辑/蒋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