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股东失联、不配合等一直是导致企业注销受阻的主要原因。针对企业“出生容易死亡难”这一窘境,宿豫区市场监管局创新探索市场主体退出机制,采取有效规范一批、引导注销一批、强制退出一批的“三个一批”处理方式,让“失联户”和“僵尸户”等名存实亡商事主体有了强制退出机制。

明确目标 探索淘汰退出机制
随着“放管服”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市场主体登记部门最大限度地缩小审批、核准、备案范围,压缩市场主体登记时间,尤其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降低了市场创业门槛,市场主体数量呈现不断上涨的趋势。然而,与全国其他地方一样,由于注销困难,商事主体中的“失联户”和“僵尸户”逐年增多,监管压力随之增大,也降低了政府治理效能。
“企业注销难让政府经济主体数据库中的“僵尸户”逐年增加,不仅浪费了原本就有限的监管资源,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经济形势的精准评估,给党委政府的科学决策带来挑战。”宿豫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李启明介绍,截至2020年年底,宿豫区在业状态的企业主体数为14335户,每年新增的企业主体数量逐年增长,但每年退出的企业主体(含主动注销和吊销)数量始终在200户—500户之间,退出数只占3%—5%;2016年到2020年年底,零年报企业的数量逐渐增长。
针对此情况,今年3月起,该局积极探索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出台《关于引导企业规范经营、探索市场主体强制退出的工作方案》,联合人社、税务、法院等部门成立企业退出机制领导小组,针对因未按时年报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且尚未移出的一般失信企业,建立企业信用分类数据库。

分类施策 破解企业注销难题
“针对1年和连续2年未年报的经营异常市场主体,分别建立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数据库,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分别按照10%—15%以及100%的比例开展实地检查。”李启明说,对于能够取得联系的经营异常类市场主体,推行事前告知制,以短信通知提醒和邮寄《案件调查问询函》的方式,要求主体法人限期到该局配合调查并提供开业的相关证据材料,引导企业规范经营或主动退出市场,从而达到有效规范一批、引导注销一批的目的。
“之前一直都未按规定进行年报,被监管系统纳入了经营异常名单。”江苏凹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陈力告诉笔者,宿豫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主动联系,上门实地查看,现在自己已充分认识到年报及信息公示的重要性。
针对查无下落的失联企业,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立案,并通过向税务、人社等部门函询的方式收集证据,依法予以吊销,从而达到强制退出一批的目的。

“经过三个多月的试点探索,共涉及检查对象283户,通过向市场主体的法人、股东分别寄送《询问通知书》的方式规范经营40户市场主体,引导32户市场主体主动注销。此外,向税务部门征询市场主体的税务缴纳情况、人社部门征询市场主体社保缴纳情况、法院征询市场主体司法纠纷情况等,剔除99户不符合吊销条件的市场主体。针对符合吊销条件的112户市场主体启动立案程序,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依法作出吊销处罚。”李启明表示,下一步,宿豫区市场监管局将强化协调合作,建立市场主体退出工作常态化合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不断完善事务办理、信息共享等工作措施,推动市场主体退出制度不断完善。






公安备案号:32010202010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