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对夫妻拉着一个十多岁的孩子来到长江航运公安局南通分局海门派出所,告诉民警这孩子偷了他们100块钱,要求把他抓起来。民警细问之下,发现男孩竟是他们的儿子。
原来,男孩因为想去同学家玩,但没有礼品不好意思,于是趁着父母不在家,“偷”了100块钱去超市买了礼物。父母回家后发现了情况,一气之下把孩子领到派出所,想让警察再帮忙加强教育。
在民警的耐心教育下,男孩主动承认错误,并向父母道了歉,把剩下的50元也还给了父母。双方还达成了“家务协议”,同意以后通过做家务来挣零花钱。民警同时对家长进行了教育,应采用更合理的方式,不应让孩子害怕警察。
(来源:南通发布 编辑:陈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