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在社会各界的全力保障支持下,南京市2021年高考平安有序顺利结束。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代表市招委会,感谢广大考生和家长的积极配合,感谢社会各界的关注理解,感谢全体组考人员的辛勤付出。市招考院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考后要积极关注高等院校及升学相关信息,为合理填报志愿做好准备。请谨记后继招考重要事项:
1. 成绩发布
统考(含选测科目)答卷的评阅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所有科目均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预计将于6月24日20:00后向社会公布考生成绩,请考生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告。
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问,须由考生本人在6月27日规定时间内向高考报名点提出高考成绩书面复核申请,该申请须由考生所在中学签署意见并审核盖章,逐级汇总后上报至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核。复核结果由高考报名点答复考生,考生也可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查询。
2. 模拟填报志愿
为方便考生熟悉填报志愿方式,6月15-19日,考生凭本人的考生号、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和动态口令卡,登录考生服务平台(网址gk.jseea.cn),在估分的基础上,进行高考志愿的模拟填报(模拟填报使用计划为模拟数据)。有意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须在模拟填报志愿期间,登录系统填写相关信息。请考生务必根据学校安排参加这项工作。
3. 志愿填报
第一阶段:填报本科院校专业组志愿,其中,6月27日至28日预填报,6月29日至7月2日正式填报。包括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计划、其他院校等;体育类或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次志愿;普通类本科批次志愿。
第二阶段:填报专科批次院校专业组志愿,其中,7月25日至26日预填报,7月27日至28日正式填报。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包括普通类、体育类、艺术类专科批次志愿。
征求志愿。各批次志愿录取结束后,设置征求志愿,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组、专业(类)及计划数。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志愿, 征求志愿设置与相应批次志愿设置一致。
4. 强基计划和综合评价录取
符合报考条件并在高考前申请参加强基计划招生的考生,以及综合评价录取经高校审核通过公示的考生,在考后至成绩公布前的这段时间,按相关高校的要求,自行参加由高校组织的考核。
综合评价录取A类高校志愿填报时间和方式由高校确定;B类高校的入选考生须于填报高考志愿的规定时间,凭动态口令卡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www.jseea.cn或gkzy.jseea.cn),在专设的“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专栏中填报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志愿,其专业志愿须在公示的拟录取专业中选择,否则视为无效志愿。
5. 军事、公安、司法院校
有意向报考这些院校的考生,须参加政审、心理检测、面试和体检,考生根据自身的身体素质、报考意向,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下载相关表格,查询具体的时间和地点,届时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成绩单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自行参加不同类别院校相对应的政审、面试、体检。
6. 专科院校补录
在统招录取工作结束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科院校组织进行补录,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南京市招考院再次提醒广大考生,全省开通网上填报志愿、网上成绩及录取查询等,查询网址已经印制在《准考证》的背面。发布成绩、填报志愿、录取期间请考生尽量不要外出,并务必保持报名时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