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上午,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镇江市法学会、丹阳市政府举办《保障破产管理人依法履职与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论坛,活动现场,镇江中院院长汤小夫公布了镇江破产案件的审理实效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记者了解到,不同于一般案件的审判工作,企业破产类案件在正式审判前,会由专门的管理人机构接管破产企业财产、管理破产事务。得益于 我市 府院联动机制等工作的开展,全市两级法院破产案件审理质效突出,镇江中院创建的破产审判流程管理机制,也被镇江市委政法委评为十佳政法创新成果。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汤小夫:
两个基层法院荣获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现金集体,有3名同志荣获全省法院破产管理工作现金个人,镇江法院办理的破产案件也连续4年入选全省法院破产案件典型案例。
为推动和保障管理人依法履职,提高破产效率,本次论坛就优化破产企业注销和状态变更登记制度、加强金融机构对破产程序的参与和支持、便利破产企业涉税事务处理、完善资产处置方案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讨论交流。
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 江苏社科院党委书记、院长 夏锦文:
本次论坛不仅是对国家关于推动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的一个积极响应和主动落实,而且有利于完善新形势下,破产配套制度,进一步推动镇江市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机制,保障管理人依法履职,全面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