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6日开始,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政策,取消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制度。
市民朱立在金通桃花源购买了一套房子,上午,她和爱人一起来到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业务,不到十分钟时间,就办结了所有的业务。
市民朱立:“因为之前办理公积金贷款是需要担保人的,我需要找我的同事或者朋友给我进行担保,非常麻烦,现在我本人和我老公一起来就可以了。”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前采取的是“贷款担保人+房产抵押”担保方式,职工在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必须有担保人进行担保。这项政策为防范贷款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给部分职工带来了担保人难寻求的困惑。为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决定对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适度调整。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法规处处长肖林:“我中心决定取消担保人制度,是为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方便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的服务水平。”
记者从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新政施行后,之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按原政策执行。贷款政策调整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配套制度建设,强化贷后管理,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
(来源:我的泰州)